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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2026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25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等文件规定,现将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2026年高层次人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与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23日及以后出生),应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5年1月23日及以后出生);

7.应聘医师岗位人员,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如已完成医师执业注册,执业范围必须与应聘岗位相匹配;

8.国(境)内、外高校2026年毕业生须在2026年12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等材料。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6年高校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2026年高校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截止时间为报名当日。

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2026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本次高层次人才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2026年1月23日9:00起报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谈交流、考察、体检等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止到2026年12月31日。

(二)报名要求

网上报名:通过医院人才招聘系统进行报名。

招聘系统网址:http://111.35.20.88:12023/zp.html(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将提交的相关材料按照顺序制作成一个PDF文档上传至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包括:

(1)本人签字的《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2026年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须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纯色背景、面部清晰可辨);

(2)身份证(正反面);

(3)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学位证(专升本的需一并提供专科毕业证),2026年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籍证明;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

(6)代表性成果的证明材料:包括发表论文或著作原文及检索证明,主持科研项目证明材料,获奖情况证明材料,获得专利证明材料;

(7)留学回国人员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8)应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提交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9)定向、委培毕业生和在职人员提交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对出具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体检环节提供)。

应聘人员须用有效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招聘岗位的要求。因提交信息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三)资格审查

医院根据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于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以“人才招聘系统”、短信等方式告知,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招聘工作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与报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或未按期取得相应证书的,立即取消资格,已聘任的予以解聘,其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考试内容和方式

考试以答辩、面谈交流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职业道德和行为表现等方面,总分为100分。答辩、面谈交流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答辩、面谈交流成绩即为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结果在本场考试结束后现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

(一)考察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对考察人选档案的审核。考察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从应聘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由医院研究决定,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医院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提出聘用意见,经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审核同意后,报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关待遇

(一)本次招聘人员均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落实有关保障待遇。

(二)符合条件的享受潍坊市《关于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和《潍坊市市区青年人才购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潍坊市青年人才生活补助经费发放办法》等文件规定的待遇。享受潍坊市人才住房租赁政策。

(三)享受医院人才引进相关待遇,引进时由医院与引进对象协商确定。

七、其他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程序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招聘单位的统一安排。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有关网站和联系电话:

1.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和咨询电话

http://www.wfno2ph.com

0536-8214071

2.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

http://wsjkw.weifang.gov.cn

3.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s://rsj.weifang.gov.cn/

4.监督电话:0536-8090329

请在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1.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2026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2026年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6年1月23日

原标题: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2026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sjkw.weifang.gov.cn/55349/20145435683660800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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