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潍坊职业学院招聘116人公告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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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潍坊职业学院招聘116人公告汇总 | |
招聘公告 | 报名时间 |
2021年潍坊职业学院招聘86人简章 | 5月17日-20日 |
2021年潍坊职业学院招聘博士研究生30人简章 | 2021年全年 |
2021年潍坊职业学院招聘职位表
2021年潍坊职业学院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7日9:00—5月20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5月17日11:00—5月21日11:00
应聘人员登录潍坊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wfvc.cn/,下同),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
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5月17日11:00—5月21日11:00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会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可以根据公布的咨询电话(0536-3083283)进行咨询。
(二)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应聘人员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非应届毕业生需在2021年5月17日之前取得;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但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身份证以及《潍坊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简章中岗位所要求的经历证明材料。
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部门(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暂未取得认证报告的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时补交认证报告,未按时补交者不予聘用。
2.现场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面试考务费每人每场次7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在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到潍坊职业学院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成功后,考生确认完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减免考务费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比例达不到3:1比例的招聘岗位,取消或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放宽开考比例有特殊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现场资格审查、缴费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两种形式:一是面试和理论笔试;二是面试、理论笔试和技能(能力)测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岗位具体考试形式详见岗位计划表(附件)。
(一)面试和理论笔试
1.面试
面试体现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结构化测试方式组织。面试将严格组织程序,认真执行回避制度。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考生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面试的最低分数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理论笔试。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理论笔试。
2.理论笔试
理论笔试内容包括三部分:教育教学理论知识、专业理论知识和时事政治知识。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内容;专业理论知识根据岗位专业不同出题。
理论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理论笔试人选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6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理论笔试人选。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理论笔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与理论笔试成绩各占60%和40%的比例确定总成绩。面试成绩、理论笔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应聘人员总成绩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理论笔试和技能(能力)测试
1.面试
面试体现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试讲方式组织。面试将严格组织程序,认真执行回避制度。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考生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面试的最低分数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理论笔试。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理论笔试。
2.理论笔试
理论笔试内容包括三部分:教育教学理论知识、专业理论知识和时事政治知识。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内容;专业理论知识根据岗位专业不同出题。
理论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理论笔试人选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6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理论笔试人选。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3.技能(能力)测试
技能(能力)测试体现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陈述及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组织。技能(能力)测试将严格组织程序,认真执行回避制度。
技能(能力)测试人选从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照“面试成绩+理论笔试成绩”计算,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如有考生成绩相同的,按理论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理论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技能(能力)测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成绩在当场测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实际参加技能(能力)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考生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测试的最低分数线,对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考生测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技能(能力)测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理论笔试成绩和技能(能力)测试成绩各占30%、40%和3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应聘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理论笔试成绩、技能(能力)测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应聘人员总成绩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