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青岛市社会组织监督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构建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社会组织自律相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拓宽社会监督渠道,根据《青岛市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一批社会组织监督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本次选聘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确保监督员队伍具有广泛代表性、专业性和积极性。
二、选聘人数
本次拟公开选聘社会组织监督员20名,具体人数根据报名及考察情况确定。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热心公益事业和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能够积极主动履行监督职责;
3.具备一定政策理论研究水平和沟通协调能力,熟悉社会组织的运作和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4.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正客观,能够如实反映情况和意见;
5.具有履职所需身体素质,能适应社会组织监督工作需要,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特殊需要经研究可适当放宽);
6.能够按相关要求参加相关的培训、会议和监督活动。
(二)选聘范围
1.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现职、退休人员,在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方面有丰富经验者;
2.法律工作者、高校学者、新闻媒体从业人员,具备舆论监督能力者;
3.曾参与过政府行风监督、社会治理等相关工作,表现优秀者。
四、主要职责
(一)监督市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情况;
(二)监督登记管理部门对社会组织抽查检查、等级评估、执法监督等工作;
(三)结合熟悉领域对社会组织日常工作开展、承接政府项目实施过程及效果等进行监督,检举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
(四)检举非法社会组织线索;
(五)协助指导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
(六)收集政府、社会、市场、社会组织对登记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等;
(七)积极向公众宣传社会组织监督管理相关的政策。
五、聘任期限
监督员聘期为2年。聘期届满后,根据工作需要、本人意愿和专业表现进行续聘。聘期内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可按程序解聘。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青岛市民政局官方网站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
采用个人申请、组织推荐和定向邀请3种方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青岛市社会组织监督员个人报名表》,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从业资质证明材料,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报送至青岛市民政局。
2.组织推荐。市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根据条件推荐本单位或本行业合适人选,填写《青岛市社会组织监督员推荐表》,加盖公章后连同相关材料一并报送。
3.定向邀请。对于具有特殊专业背景或社会影响力的人士,由青岛市民政局定向邀请参与选聘。
(三)资格审查
由青岛市民政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报名及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核实身份信息、政治背景、从业经历、信用记录等,确定符合条件的聘任名单。
(四)公示聘任
拟聘人选名单将在青岛市民政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五)正式聘任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青岛市民政局颁发聘书,并向社会公布聘任名单。
七、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5年10月22日止。
(二)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qdsshzzglj@qd.shandong.cn;邮件主题注明“社会组织监督员申请材料+姓名+联系方式”。
2.线下报名。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228号民政大厦青岛市社会组织管理局1906室。
(三)材料要求
需提交《青岛市社会组织监督员个人报名表》或《青岛市社会组织监督员单位推荐表》(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
八、其他事项
(一)社会组织监督员的工作属于无偿志愿性质,不领取固定报酬。
(二)监督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利用监督员身份谋
取不正当利益,不得泄露履职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干扰社会组织正常合法活动。
(三)对表现突出的监督员,将适时予以通报表扬;
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报名,共同为青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特此公告。
附件:1.《青岛市社会组织监督员个人报名表》
2.《青岛市社会组织监督员单位推荐表》
青岛市民政局
2025年10月15日
原标题:关于公开选聘青岛市社会组织监督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mz.qingdao.gov.cn/tz/tzgg/202510/t20251015_1033294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