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临沂临沭县郑山街道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78个)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的部署要求,根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扩容提质行动方案》、《临沂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实施细则》和《临沭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郑山街道实际需求,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现面向全街道开发城乡公益性岗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开发公益性岗位78个,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68个,城镇公益性岗位10个。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范围。
主要安置具有郑山街道户籍或郑山街道常住人口(居住6个月以上)中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户籍在村委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未就业单亲家庭成员、“二孩妈妈”(符合生育政策、抚养2个或2个以上未满16周岁子女)、困难家庭的16-24周岁青年等群体。
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是指持有离婚或丧偶证明且抚养未满16周岁子女的相应人员。
(二)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范围。
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管理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0周岁、男性50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允许将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抚养16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中的失业人员、享受城镇低保的失业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困难家庭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等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女性年满40周岁或男性年满50周岁人员、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登记失业16-24岁青年、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登记失业“二孩妈妈”等群体纳入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和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是指人社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困难家庭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是指脱贫享受政策家庭、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家庭、低保家庭、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中的有特殊困难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人员,需提供乡镇(街道)出具的相关材料。
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登记失业16-24岁青年,是指在人社部门进行失业登记且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16-24周岁相应人员。
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登记失业“二孩妈妈”,是指在人社部门进行失业登记且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符合生育政策、抚养2个或2个以上未满16周岁子女的相应人员。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
2.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精神;
3.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4.身体能够适应从事的工作,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5.城镇公益性岗位需要会操作电脑,具备一定文化政策水平,应聘司法协理员岗位的,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热爱司法和调解工作,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和应聘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2.有工商注册信息的(包括企业法人、董事、监事、股东、合作社法人、个体经营者等);
3.已经享受社保补贴期满的(包括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和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已经从事乡村公益性岗位期满的;
4.各类单位在职职工、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的公职人员)、享受企业职工退休待遇的;
5.乡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居集体经济补贴的干部;
6.不符合公益性岗位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郑山街道成立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组织、纪监、工作区、扶贫、环卫、道管、文化、经管、卫健、财政、人社负责人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的工作监督指导小组,对各村(社区)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进行全过程指导把关。
1.申请报名。报名日期为9月15日-9月17日,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村(社区)集中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乡村岗报名人员需持身份证、残疾证、无违法犯罪证明等有关证明到所在村委提出申请,并填写《临沂市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登记表》(附件3)一式三份、《城乡公益性岗位报名人员个人承诺书》(附件6)。城镇岗报名人员需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等有关证明到街道便民服务大厅业务窗口提出申请,符合报名条件的填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附件4)、《临沂市城镇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登记表》(附件5)一式三份、《城乡公益性岗位报名人员个人承诺书》(附件6)。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二孩妈妈”需提供户口簿首页、索引页和相关家庭成员页,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还需提供离婚或丧偶证明。相关业务主管站所负责条件把关审核。
对于公职人员或村干部的亲属(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岳父母(公婆)、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报名公益岗的,必须如实说明,否则视为虚假申报(一经发现及时予以清退,并追回已发放的补贴金额),在村民主评议通过后,同时上报郑山街道党工委进行研究。
2.民主评议。各村(社区)村民委员会根据报名情况,结合城乡公益性岗位职责需求,综合考虑家庭收入水平、人员类型、个人能力、申请意愿等因素,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并对评议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3.审核公示。将拟安置人员报街道审核后,在本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4.县级备案。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县人社局会同直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备案。
5.岗前培训。培训拟聘用岗位所需基本规范和技能,熟悉岗位职责和岗位要求,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公益性岗位人员职业道德和职业自豪感。
6.组织上岗。培训结束后,村居负责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适时安排人员到岗,根据岗位职责要求搞好后续管理服务工作。
四、岗位待遇
本次开发的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和补贴期限分别为:
1.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每人每月600元,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2.城镇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和补贴期限分别为:岗位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确定(我县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820元/月),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执行(不包含个人应缴纳部分);同一人员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的身份证年龄为准)。
五、岗位管理
1.日常管理。按照“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由各村(社区)村民委员会、各用人单位负责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日常考勤及每月补贴申请等管理工作。
2.监督管理。街道负责对各村(社区)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对发生造假申领、侵占挪用补贴资金的行为,予以追回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退出管理。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退出机制,一旦退出将即时解除劳务协议,从解除劳务协议的下月起停止发放补贴。
(一)自然退出。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通过用人单位吸纳、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稳定就业的;
(2)自愿退出岗位的;
(3)公益性岗位已满规定期限的;
(4)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死亡的;
(6)其他须退出岗位的情况。
(二)人员清退。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
2.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他人顶替上岗的;
3.无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4.不服从岗位管理或违反岗位管理办法,造成不良影响的;
5.工作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经整改仍不到位的;
6.在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其他不符合城乡公益性岗位条件的。
六、其他
本公告由郑山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各级城乡公益性岗位相关文件通知执行,如上级有新政策规定,从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9--2130109
监督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39--2983231
临沭县人民政府郑山街道办事处
2025年9月15日
附件【附件1:2025年度郑山街道乡村公益性岗位设置一览表.xls 】
附件【附件2:2025年度郑山街道城镇公益性岗位招用计划表.xlsx 】
附件【附件3:临沂市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登记表.docx 】
附件【附件4: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docx 】
附件【附件5:临沂市城镇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登记表.doc 】
原标题:2025年度临沭县郑山街道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inshu.gov.cn/info/1021/26226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