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滨州商店镇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公告(46人)
根据2025年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要求,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增进民生福祉,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类型及报名条件
(一)岗位类型
乡村公益性岗位坚持需求导向、公益属性的原则,在统筹整合现有公益性岗位基础上,计划招聘公共管理类(警务助理岗)、公共服务类(村容保洁岗)、公共服务类(护幼安全岗)共46人。
(二)报名条件
乡村公益性岗位吸纳人员必须是商店镇户籍,未享受过人社部门相关补贴政策或享受时间累计不超过三年,具备符合岗位工作需求的劳动能力。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乡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及近亲属不得纳入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乡村公益性岗位吸纳人员申请报名时需名下无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营业执照,非法人、股东身份且未以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同时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农村大龄人员:是指45-65周岁人群。
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是指持有离婚或丧偶证明且抚养未满 18周岁子女的相应人员。
登记失业 16-24岁青年: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的16至24周岁相应人员。
登记失业“二孩妈妈”: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符合生育政策、抚养2个或2个以上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女性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18日至 2025年6月20日。
2.报名地点:商店镇人社岗报名。
(二)报名所需材料
由报名人员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脱贫享受政策人员提供乡镇(街道)乡村振兴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农村低收入人员提供低保证明、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提交报名表及社会关系备案表(见附件)。
(三)资格审核
商店镇人社岗联合乡村振兴、民政、残联等职能部门,分别负责审核相应类型报名人员的信息。
(四)民主评议及招聘流程
乡村公益性岗位由乡镇人社岗根据报名人员信息,各办事处各村对拟安置人员在“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劳动能力与岗位匹配度、当前就业状态”等方面进行民主评议,并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
通过民主评议后将最终评议结果、公示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报送至乡镇人社岗。
(六)备案
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公示合格后,报送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将乡村公益性岗位拟录用人员基本信息录入到“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信息系统”。
(七)岗前培训和上岗
乡镇人社岗及用人单位对备案人员签订劳务协议,组织岗前培训,并及时组织安置人员上岗。
三、待遇
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统一按照不低于我县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执行,2025年执行每人每月836元。县政府统一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2025年商店镇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数量及岗位
序号 |
招聘类型 |
岗位类型 |
岗位名称 |
招聘数量 |
工作内容 |
岗位要求 |
1 |
乡村公益性岗位 |
公共管理类 |
警务助理 |
30 |
由乡镇统一管理 |
有责任心、积极配合工作,服从管理。 |
2 |
乡村公益性岗位 |
公共服务类 |
护幼安全 |
9 |
由学校统一安排 |
有责任心、积极配合工作,服从管理。 |
3 |
乡村公益性岗位 |
公共服务类 |
村容保洁 |
7 |
由环卫部门管理 |
有责任心、积极配合工作,服从管理。服从县环卫部门管理。 |
附件:
商店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9日
原标题:商店镇2025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公告(46人)
文章来源:http://www.yangxin.gov.cn/art/2025/6/9/art_118189_104273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