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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公共基础知识法律考点——浅谈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条件

中公教育 2025-06-03 09:37:59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重要权利,是国家民主的体现。就事业单位考试而言,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相关知识点考察频率较高。今天,简单带大家梳理一下选举权与别选举权的相关知识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根据法条我们可以得出,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有三个条件:公民、18周岁、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公民,是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此外,还需要大家区分华人和华侨。华人,是指已经加入或者取得外国国籍的中国人。所以,华人已经没有中国国籍,不是中国公民,不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华侨,是指在国外定居的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因此,华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

原则上我们都享有政治权利,但是有的一些人因为犯罪被剥夺了政治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56条和第57条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所以,出现以上三种情况,就不会拥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其他的一些犯罪,如果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是否拥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例如:小周为了报复社会,驾驶车辆高速行驶,冲向密集人群,导致多名人员伤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判处有期徒刑10年。我们会发现,在这个案例中,小周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形,并且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故其仍然可以行使选举权。

【试题练习】下列关于我国公民选举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A.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甲和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乙,仍然享有选举权

B.已满20周岁的间歇性精神病人丙没有选举权

C.丁被拘留,因无人身自由而不享有选举权

D.戊因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而丧失选举权

【中公答案】D。解析:根据上文我们可以得知,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条件是18周岁、公民、未被剥夺政治权利,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和危害国家安全类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所以选项A、B、C说法错误,选项D说法正确。故本题答案为D。

小提示: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条件往往是以小案例的形式出现考察大家。通过试题,大家会发现总体来说难度并不大,但需要大家对相关知识点熟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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