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3人)
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山东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济南。学校隶属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教育厅双重领导和管理。学校拥有章丘、和平两个校区,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1385人。学校响应“网络强国”“制造强国”“数字中国建设”国家战略,聚焦山东“科教强鲁人才兴鲁”战略和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需求,坚持IT办学定位,设置集成电路学院、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等9个教学院部,开办全日制高职专业42个,其中信息技术类专业占80%;开办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点30个、高职本科“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专业12个。建有全省首家“教育部—ICT行业创新基地”,是全省“信息产业高技能人才综合实训基地”,全省首批教育信息化示范单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23名。其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0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3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应聘初级岗位的,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以后出生),其中应聘初级辅导员岗位的,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94年3月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1979年3月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符合山东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其他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gxt.shandong.gov.cn)和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sdcet.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3月24日9:00-3月28日16:00
查询时间:2025年3月24日11:00-3月29日16:00
报名人员注册、登录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网(https://rsxt.sdcet.edu.cn/zp.html)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报名材料,将所有个人佐证材料电子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完整、清晰上传至报名系统。报名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5年3月28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应将报名材料上传到报名系统中,原件及复印件应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上传);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2025年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就业推荐部门及相关部门公章),并能够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与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尚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及能够证明所学专业等岗位要求条件的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材料。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尚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和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承诺书(模版见附件2);
(4)招聘岗位对专业方向及其他条件有要求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研究方向的,提供学习单位盖章的研究方向证明材料,或其他体现研究方向的证明材料(写明研究方向的成绩单、硕士毕业论文封面等);
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5年3月;
对中共党员、主要学生干部有要求的,应提供《中共党员证明》(近六个月)、《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等证明材料;
对职称有要求的,应提交相关证书或文件;
符合取得技能称号类条件的,提供官方下发的公示文件(加盖公章的红头文件)或荣誉称号证书。符合“参加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类条件的,提供官方发布的举办相应大赛的通知文件、获奖名单文件(加盖公章的红头文件或官网截图)。
(5)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本人书面承诺,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模版见附件2);
(6)离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离职相关证明材料;
(7)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四级肢体残疾或四级听力残疾,2025年3月24日以前核发)且为山东户籍(山东生源),符合岗位要求残疾类别和残疾等级的残疾人可应聘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
(8)《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在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网“个人中心”“我的简历”“预览”中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应聘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处需手签姓名);
(9)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
报名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应尽早完成报名操作并及时关注初审结果,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资格初审情况、“压哨报名”而影响报名或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1)资格初审
学校依据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初审情况。
初审时间:2025年3月24日11:00-3月29日16:00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学校官网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按规定改报本次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2)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登录学校官网招聘系统缴费后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以及笔试面试具体时间请随时关注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不再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本人。
(3)现场资格审查
辅导员1、辅导员2、教师1,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对拟进入笔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不符合岗位资格要求的,取消其笔试资格。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对上述情况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其他初级岗位应聘人员,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面试通知单。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向社会公布。
3.缴费
(1)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3月24日11:00-3月30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未按时参加考试者,已缴考务费不予退回。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鲁发改价格〔2024〕755号),自2024年9月20日起,我省具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资格的单位,依法组织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收费标准核定为笔试每人每科次50元,面试每人每场次70元。
(2)线下缴费
辅导员1、辅导员2、教师1,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对拟进入笔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进行笔试费用缴纳。
其他初级岗位应聘人员,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进行面试费用缴纳。
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完成报名信息填报时,须在“是否享受减免考务费”栏选“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减免考务费。非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此栏选“否”并正常缴费。
减免考务费所需上传材料包括:(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上传)。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岗位要求不同,考试的形式和内容不同。辅导员1、辅导员2、教师1采用“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组织,其他初级岗位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组织。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辅导员1、辅导员2、教师1
(1)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辅导员1、辅导员2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体现岗位特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具备的职业素养、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身心素养和应急处理等业务能力以及综合素质。
教师1岗位面试包含试讲和答辩(技能测试)两个环节,其中试讲成绩占40%,答辩成绩(技能测试)占60%。试讲采取指定内容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课堂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板书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前三天告知应聘人员试讲要求、试讲参考教材等面试相关事宜。答辩(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水平及综合素质等。
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规定比例以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人选;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人选。
(2)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笔试总分为100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总成绩排序。应聘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2.其他初级岗位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笔试总分为100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规定比例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一同进入面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教师2至教师9岗位面试包含试讲和答辩(技能测试)两个环节,其中试讲成绩占40%,答辩成绩(技能测试)占60%。试讲采取指定内容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课堂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板书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前三天告知应聘人员试讲要求、试讲参考教材等面试相关事宜。答辩(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水平及综合素质等。
辅导员3、辅导员4、社团指导、项目监理、教辅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体现岗位特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具备的职业素养、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身心素养和应急处理等业务能力以及综合素质。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序。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政审函调或现场考察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由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按规定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在职考生原则上应在公示期结束后5日内向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递交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材料,学校根据考生递交时间办理上述审核备案业务,无正当理由逾期拒不提交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材料的,取消考生拟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国家、省、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1-81786509 0531-81786510
监督电话:0531-81786515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8769885342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双山街道文化路888号
邮政编码:250200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2.证明模板
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3月19日
原标题: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38/202503/5f07d2d9-ad7d-4af6-8be7-c353be61905d.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