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潍坊昌邑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11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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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文件规定以及省、市公立医院改革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解决医疗卫生人才短缺的问题,优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昌邑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18名(其中,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皮肤病防治站为控制总量人员,其余单位为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及以后出生);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3月及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应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在2024年3月4日以前取得。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可先提供学校核发并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和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岗位“其他条件”中要求相关证书的,证书应于2024年3月4日前取得。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4年3月4日为截止日期。
(六)应聘人员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其他条件,具体招聘要求见附件《岗位汇总表》。
因医药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的特殊性,应聘医药卫生类岗位(除综合类岗位外的所有岗位)的人员,若报考时使用的学历属于非全日制学历,则要求其各学历阶段(专科、本科或研究生)所学专业一致;报名时各学历阶段及所学专业应如实填写在简历中,不得隐瞒。
医疗类岗位的应聘人员,如已完成医师执业注册,执业范围须与应聘岗位相匹配。
(七)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供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昌邑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和控制总量人员;(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3)现役军人;(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5)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7)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 3月 4日 9:00-- 3月6日17:00
查询时间:2024年 3月 4日11:00-- 3月7日11:00
应聘人员登录昌邑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界面中的“事业单位招录”版块(网址:http://www.changyi.gov.cn/CYSXXGK/ZTZL/fdzdgkall.html?classinfoid=4210)点击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相应链接,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电子版(照片文件类型为JPG格式,要求单色背景,能清晰反映本人特征,分辨率高约156像素,宽约114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30KB),其他需上传的相关证明(证件)材料每张不超过200KB。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如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出现所有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报名资格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除昌邑市人民医院急需紧缺专业岗位外(详见附件《岗位汇总表》),对报名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规定比例3:1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
2. 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 3月 4日11:00--3月7日11:00
昌邑市卫健局成立事业单位招聘审核工作小组,负责网上资格初审及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网上初审时,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报名资格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报考者应随时关注初审结果,以便及时补充修改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未及时修改信息导致错过报名时间,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3. 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 3月 4日11:00--3月 7日16:00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应聘人员在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昌邑市政府网事业单位招录版块”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笔试考务费缴纳成功后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于2024年3月4日11:00--3月7日16:0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昌邑市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昌邑市市级机关综合服务中心E座13楼)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成功后,考生确认完成。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减免考务费的证明材料包括:应聘人员本人身份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复印件。
4.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登录“昌邑市政府网事业单位招录版块”网站“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和《昌邑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内含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供参加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按照相关规定,所有岗位均进行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应试人员凭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1.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以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内容要求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根据岗位专业不同分医疗类、中医类、护理类、检验类、药学类、针灸推拿类、综合类共计七大类。其中,综合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其余岗位为医药卫生相应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考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及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在“昌邑市政府网事业单位招录版块”网站另行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与报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已聘任的予以解聘,其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除报名时网上资格初审以外,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及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将在“昌邑市政府网事业单位招录版块”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提交如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2份,《昌邑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应聘人员在准考证打印时间期限内,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以上材料)。
2.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登陆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提交学校核发并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和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岗位条件中要求具备相应资格证、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还需要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应聘岗位要求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有医院工作经历的,需根据岗位要求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社保缴费证明和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原件。
4.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最晚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第三个工作日的17:00前提交,逾期视为弃权。
5.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6.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并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享受减免面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材料与减免笔试考务费的要求相同)办理减免手续。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要出具委托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面试
面试由昌邑市卫生健康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采用百分制计分。除市人民医院急需紧缺专业岗位面试人选比例为1:1外(详见附件《岗位表汇总》),其他岗位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所有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生总成绩、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及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在“昌邑市政府网事业单位招录版块”网站另行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四、体检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招聘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具体时间等有关事宜在“昌邑市政府网事业单位招录版块”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昌邑市政府网事业单位招录版块”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最低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单位及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3、整个招聘工作由昌邑市卫健局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化、透明化,考试结果及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本《简章》由昌邑市卫健局负责解释。
昌邑市人民院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36-7118259(昌邑市人民医院)
昌邑市妇幼保健院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36-5596758(昌邑市妇幼保健院)
昌邑市中医院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36-5037339(昌邑市中医院)
其余招聘单位政策咨询电话:0536-5590078(昌邑市卫生健康局)
咨询电话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
附件: 昌邑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昌邑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2月23日
原标题:昌邑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changyi.gov.cn/CYSXXGK/SWJJ/202402/t20240223_629844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