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简章(116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坐落于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具有五岳之首美誉的泰山脚下,现占地983亩,建筑面积25.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达4.4亿。设有机电、汽电、财经、建筑、生物、信息、教艺、旅游、军民融合教育系、基础部、思政部等系部,在校生1.8万余人,教职工550余人,拥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200余人。中央财政重点支持、教育部骨干、省重点建设及省特色专业15个;省级精品课、省资源共享课、省社区教育精品课程、省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资源39门。
学院是全国职教先进单位、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全国就业竞争力示范校、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示范校、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全国教学诊断与改进试点校、全国定向培养军士试点校、全国职业院校数字化校园建设试验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省“3+2”专本贯通试点院校、省单独招生试点院校、省春季高考技能主考院校、省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省校企合作一体化示范校、省乡村振兴示范性职业院校、省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省优秀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省首批大数据人才实践基地。
二、应聘条件和范围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初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9月4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9月4日以后出生),高级岗位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2年9月4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应聘的人员范围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应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岗位应聘条件
1.岗位专业要求。应聘时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2.学历学位要求。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9月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其他可应聘情形。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4.实习指导教师岗位条件。报考“实习指导教师12”、“实习指导教师13”岗位的应聘人员除须满足《2023年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中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等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或省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齐鲁首席技师荣誉称号,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国家级或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表彰的高技能人才以及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和省级以上技能大赛优秀选手(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前20名、国家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前15名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省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前5名、省级二类职业技能大赛前3名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参赛工种(专业)符合《2023年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的专业要求)。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学院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结合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6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见《2023年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报名流程
报名在统一时间内按照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等流程进行。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前,须认真阅读简章全文及《2023年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有关证书证明证件骗取报名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应聘人员在应聘全过程中的言行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9月4日9:00-9月7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9月4日9:00-9月8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mtotc.com.cn/)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填报个人信息资料,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学院资格初审前修改报名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学院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9月7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无工作单位以提交报名信息时间为节点,没有工作单位的填“无”,有工作单位的要写明单位全称。提交报名信息时瞒报、漏报工作单位的,查实后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网上报名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准确完整的专业名称,专业名称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以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9月4日9:00-9月8日16:00
学院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后进行初审,审核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9月8日16:00前向学院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网上报名期间,学院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三)网上集中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9月4日10:00-9月9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
根据省发改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40元。
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9月20日9:00—9月24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2023年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计划的招聘岗位在泰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予以公布。
(四)资格审查
学院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相关材料,需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
1.《2023年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
2.应聘人员需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9月4日前取得)。
3.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承诺。
4.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3)或已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证明。
5.应聘限中共党员岗位的,还需提供所在基层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
6.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
五、考试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职业院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80号),对于实习指导教师12、实习指导教师13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他招聘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学、心理学、高等职业教育理论等相关知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学院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9月24日9:00-11:00。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并在泰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前在泰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标准为每人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也并列的,通过加试确定人选。体检按照1:1的比例等额组织。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申请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范围。学院组成考察工作组,对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环节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后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公告通知消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对不服从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可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对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将上报泰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纳入泰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泰山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38-8628123。
公开招聘监督联系电话:0538-8628721。
咨询时间:2023年9月4日至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附件:
附1:2023年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
附2:2023年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x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8月30日
原标题:2023年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mtotc.com.cn/info/1002/1165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