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潍坊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审核及面试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2023年潍坊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本次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审核及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
经8月11日公开招聘笔试,进入面试范围内的考生及高级岗位、博士研究生岗位、急需紧缺岗位考生。
二、时间及地点
(一)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
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8月15日 08:00-11:30,14:00-16:30
资格审核地点:潍坊市妇幼保健院高新院区儿科楼14楼会议室(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樱前街12007号)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3年8月16日 07:15-18:00
面试地点:潍坊市妇幼保健院高新院区儿科楼12楼中厅报到(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樱前街12007号)
三、现场资格审核
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签字的《2023年潍坊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笔试报名系统打印,内含诚信承诺书);
(2)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面上);
(3)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等原件、复印件;
(4)职称相关证明材料(有职称要求的岗位提供)原件、复印件;
(5)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6)执业、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原件、复印件;
(7)留学回国人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复印件;
(8)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供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9)在职人员、定向及委培毕业生和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需提交原就业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如确有困难者,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
(10)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按顺序整理好)
请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准备相应的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审核的,视为放弃,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四、面试
(一)面试形式
根据医疗卫生行业的工作特点和岗位要求,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等基本素质和专业理论、专业技能,衡量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为保证新进人员素质,面试设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在现场公布。
(二)面试需要携带材料
请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进入面试候考室。进入面试区域后不准携带任何物品和资料。
(三)其他要求
1.开考前面试人员必须将携带的所有通信工具、电子储存记忆录放等通讯存储设备交由工作人员保管,若有未交者按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在进入思考室和面试考场时,不得携带任何自带物品和资料。
2.面试人员要自觉遵守面试纪律,维护考试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按面试程序和要求参加面试。
3.面试人员在开考前进入候考室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候考期间,不得相互交谈和大声喧哗。抽签结束后开考前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候考室。
4.面试人员进入思考室和面试室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岗位和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员透露本人的姓名、准考证号、工作单位等信息,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饰品,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5.面试人员应在主考官发出开考计时信号后开始答题,在规定答题时间用完后,面试人员应停止答题。如规定答题时间仍有剩余,面试人员表示“答题完毕”,不再补充的,面试结束。
6.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要立即离开面试室,由工作人员引领到休息室等候,等候期间须保持安静,待本专业考试全部结束统一宣布成绩后离开考点。等候期间不得提前离开和打电话,不准在休息室大声喧哗,请面试人员考前妥善安排好个人相关事宜。
7.面试人员不得扰乱考点、考场等工作场所秩序,不得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不得威胁、侮辱、诽谤、诬陷、串通工作人员或者其他面试人员,不得有其他扰乱面试管理秩序和违反面试纪律的行为,违者视情节给予取消面试资格、终止面试、责令离开考场、面试成绩无效、记入诚信档案等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事宜
(一)因面试时间较长,面试期间需收取电子通讯设备,请提前安排好个人工作、生活相关事宜。
(二)拟于2023年8月17日早进行体检工作,请提前安排好时间、行程。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潍坊市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
联系电话:0536-5919026
附件:1.工作经历证明
2.同意报考证明
潍坊市妇幼保健院
2023年8月12日
原标题:2023年潍坊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审核及面试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fybjy.com/web/203517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