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潍坊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第二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潍坊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第二批)》(以下简称《简章》)等相关规定,现就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及现场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1.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已通过潍坊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发送至考生报名预留邮箱。
2.现场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符合《简章》中的条件要求,报考潍坊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岗位并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详见附件1。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经研究,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为45分。
二、现场资格复审安排
1.时间:2023年7月25日(周二)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2.地点:潍坊职业学院奎文校区11号楼307室(山东省潍坊市东风东街8029号)
三、现场资格复审原则
1.严格现场资格复审程序,按照《简章》岗位需求表中列出的条件要求,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认真现场审查。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未在资格审查期限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弃权。
四、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应聘人员在现场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从潍坊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导出的《潍坊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我的申请-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需与报名时同一底版),粘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审的须同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1)对本科专业有要求的,需同时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及电子注册备案表。
(2)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4.招聘岗位对相关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有工作年限要求的须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5.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确有困难的,经申请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6.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需提供研究方向证明(由制定研究生培养方案单位出具)。
7.岗位9、岗位10需提供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由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或高等学校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
8.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五、注意事项
1.现场资格复审原则上由应聘人员本人携带需提供的证件材料到现场进行审查。应聘人员本人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的,可以由他人代理审查,代审时需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件需由本人在空白处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签署姓名、日期后提交。
3.现场资格复审结束后,证书原件退回本人,证书复印件和有关证明存档备查。
4.应聘人员在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保证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有序进行。
5.未尽事宜,按《简章》要求执行。
六、现场资格复审要求
1.由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所有需要提交的材料,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审查合格后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2.现场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复审结果为准。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七、其他
1.进入面试范围考生请尽快确认是否参加资格审查。自愿放弃的考生,还须提交书面放弃声明,并于7月25日上午11:30前将书面放弃声明的扫描件或照片(个人签名按手印)发到邮箱3083283@sdwfvc.edu.cn(具体模板见附件2)。
2.因资格审核不合格或考生放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也须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递补情况将从潍坊职业学院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网站通知。
3.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按要求参加者视为主动放弃该岗位报考资格。
4.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附件【附件1:潍坊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第二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pdf 】
附件【附件2:放弃声明.docx 】
潍坊职业学院
2023年7月24日
原标题:关于公布潍坊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第二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复审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sdwfvc.com/info/1025/3156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