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控制总量 工作人员面试通知
根据《潍坊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工作人员简章》及上级有关要求和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23年公开招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7月22日(星期六)-7月24日(星期一)。
地点:潍坊工程职业学院东校区培德楼(青州市云门山南路8979号)。
请考生根据岗位面试时间安排,于规定时间到潍坊工程职业学院东校区报到,报到地点见培德楼门口通知(各岗位具体面试时间安排见附件1)。
二、面试内容与方式
面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根据不同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分别采用试讲、专业素质测试、结构化面试、岗位素质能力测试等多种方式进行。
1.教师岗位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专业素质测试的方式进行。
(1)试讲
试讲主要考核应聘者对教学内容的掌握、教学方法的运用、教学组织、创新意识和教师基本功(包括板书、语言表达能力和教态等),试讲以板书形式进行,试讲准备时间为24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试讲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
(2)专业素质测试
专业素质测试主要考核应聘者专业知识、业务技能、综合素质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考生根据考官提问的问题进行现场回答,考生回答时间不超过4分钟。专业素质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
2.专职辅导员和管理岗位
专职辅导员和管理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岗位素质能力测试方式进行。
(1)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仪态仪表、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结构化面试准备时间为6分钟,考生答题时间不超过4分钟。结构化面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
(2)岗位素质能力测试
岗位素质能力测试以答辩的形式进行,采用考官提问考生现场回答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应变能力和综合素质,考生回答时间不超过2分钟。答辩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
三、面试程序及评分方法
1.报到。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凭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加盖公章的《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到达面试地点,验证后进入考点到达指定候考室,考生资料、通讯工具、电子产品等放入个人包内统一放到指定存放处。工作人员向考生宣布《面试考场纪律》(附件2)、《应试人员守则》(附件3)、面试程序及相关注意事项。
2.抽签。工作人员按分组和报考岗位分别组织考生抽签,排出本场次本岗位的面试顺序,并登记考生姓名、抽签序号等。
3.准备。面试前考生按抽签顺序到思考室准备,准备完成后到面试室面试。
4.面试。在规定面试时间用完后,应试人员应立即停止。面试完毕后,各位考官在面试评分表打分,面试打分采取百分制,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确定面试人员成绩。
5.公布成绩。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引导员引领到休息室等候,不得随意出入。待本场次全部人员面试结束,由主考官现场宣布面试成绩后统一离开。
四、注意事项
1.应试人员务必根据报考岗位面试安排,按要求到规定地点报到,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允许进入考点。
2.应试人员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面试人员顺序号。面试开始后仍未到候考室报到的应试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取消资格,人员不再递补。
3.应试人员进入候考室,不得携带任何资料、通讯工具和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设备(如手机、无线耳机、智能手表、数字显示手表、运动手环、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已带入的,须交有关工作人员保管。面试开始后,在候考室、思考室、面试室、休息室仍携带资料、通讯工具和上述相关电子产品的,视为违纪,取消资格。
4.应试人员进入思考室、面试室只准报本人岗位和抽签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员透露本人的姓名、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5.应试人员在候考室和休息室应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大声喧哗和随意出入。
6.应试人员退场后,由引导员引领到考生休息室等候,待本场面试全部结束并公布成绩后,统一离开。
五、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青州市云门山南路8979号潍坊工程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邮编:262500
联系电话:0536-3276332
纪委监督电话:0536-3857602
附件:1.各岗位面试方式及时间安排
2.面试考场纪律
3.应试人员守则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
2023年7月12日
附件1:
各岗位面试方式及时间安排
报到时间 | 岗位名称 | 面试方式 |
7月22日 (星期六) 上午7:00 |
专职辅导员A | 结构化面试+岗位素质能力测试 |
专职辅导员B | 结构化面试+岗位素质能力测试 | |
专职辅导员C | 结构化面试+岗位素质能力测试 | |
专职辅导员D | 结构化面试+岗位素质能力测试 | |
专职辅导员E | 结构化面试+岗位素质能力测试 | |
专职辅导员F | 结构化面试+岗位素质能力测试 | |
专职辅导员G | 结构化面试+岗位素质能力测试 | |
专职辅导员H | 结构化面试+岗位素质能力测试 | |
园艺技术实验管理员 | 结构化面试+岗位素质能力测试 | |
师资管理 | 结构化面试+岗位素质能力测试 | |
摄影 | 结构化面试+岗位素质能力测试 | |
摄像及视频编辑 | 结构化面试+岗位素质能力测试 | |
网络管理 | 结构化面试+岗位素质能力测试 | |
财务审计 | 结构化面试+岗位素质能力测试 | |
科研管理 | 结构化面试+岗位素质能力测试 | |
学生管理 | 结构化面试+岗位素质能力测试 | |
招生管理 | 结构化面试+岗位素质能力测试 | |
基建工程管理 | 结构化面试+岗位素质能力测试 | |
继续教育管理 | 结构化面试+岗位素质能力测试 | |
图书信息管理 | 结构化面试+岗位素质能力测试 | |
党建管理A | 结构化面试+岗位素质能力测试 | |
党建管理B | 结构化面试+岗位素质能力测试 | |
党建管理C | 结构化面试+岗位素质能力测试 | |
党建管理D | 结构化面试+岗位素质能力测试 | |
教学管理A | 结构化面试+岗位素质能力测试 | |
教学管理B | 结构化面试+岗位素质能力测试 | |
教学管理C | 结构化面试+岗位素质能力测试 | |
教学管理D | 结构化面试+岗位素质能力测试 | |
7月23日 (星期日) 上午7:00 |
通信技术专业教师A | 试讲+专业素质测试 |
通信技术专业教师B | 试讲+专业素质测试 | |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教师A | 试讲+专业素质测试 | |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教师B | 试讲+专业素质测试 | |
中专部计算机专业教师 | 试讲+专业素质测试 | |
飞机设备维修专业教师A | 试讲+专业素质测试 | |
飞机设备维修专业教师B | 试讲+专业素质测试 | |
轮机专业教师A | 试讲+专业素质测试 | |
轮机专业教师B | 试讲+专业素质测试 | |
高铁专业教师 | 试讲+专业素质测试 | |
7月23日 (星期日) 下午1:30 |
物联网应用技术教师 | 试讲+专业素质测试 |
大数据技术专业教师 | 试讲+专业素质测试 | |
数字媒体技术专业教师 | 试讲+专业素质测试 | |
建筑装饰教师 | 试讲+专业素质测试 | |
电子商务专业教师B | 试讲+专业素质测试 | |
工程管理教师 | 试讲+专业素质测试 | |
建筑工程教师 | 试讲+专业素质测试 |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教师 | 试讲+专业素质测试 | |
机电教师A | 试讲+专业素质测试 | |
机电教师B | 试讲+专业素质测试 | |
中专部机电专业教师 | 试讲+专业素质测试 | |
数控技术教师 | 试讲+专业素质测试 | |
7月24日 (星期一) 上午7:00 |
心理学教师A | 试讲+专业素质测试 |
心理学教师B | 试讲+专业素质测试 | |
学前教育专业教师B | 试讲+专业素质测试 | |
非遗教育教师 | 试讲+专业素质测试 | |
中专部语文教师 | 试讲+专业素质测试 | |
食品专业教师 | 试讲+专业素质测试 | |
育种专业教师 | 试讲+专业素质测试 | |
中专部德育教师 | 试讲+专业素质测试 | |
创新创业专业教师 | 试讲+专业素质测试 | |
金融专业教师A | 试讲+专业素质测试 | |
金融专业教师B | 试讲+专业素质测试 | |
电子商务专业教师A | 试讲+专业素质测试 | |
7月24日 (星期一) 下午1:30 |
音乐教师A | 试讲+专业素质测试 |
音乐教师B | 试讲+专业素质测试 | |
民乐教师A | 试讲+专业素质测试 | |
民乐教师B | 试讲+专业素质测试 | |
民乐教师C | 试讲+专业素质测试 | |
作曲教师 | 试讲+专业素质测试 | |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A | 试讲+专业素质测试 | |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B | 试讲+专业素质测试 | |
数学教师 | 试讲+专业素质测试 | |
体育教师A | 试讲+专业素质测试 | |
体育教师B | 试讲+专业素质测试 | |
体育教师C | 试讲+专业素质测试 | |
体育教师D | 试讲+专业素质测试 | |
体育教师E | 试讲+专业素质测试 |
附件2:
面试考场纪律
1.考场内要保持肃静,各种通讯工具一律不得带入考场,任何人不得在场内随意走动,与面试无关人员不允许进入考场。
2.应试人员应试前在候考室内通过抽签排序,由工作人员按顺序逐个引入考场。
3.应试人员要自觉遵守《应试人员守则》。
4.考官应自觉遵守《面试考官守则》。
5.监督人员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面试工作如有意见、建议和要求,可提前或在一名考生应试结束后,向主考官提出。
6.工作人员要密切配合考官共同创造良好的面试环境,认真负责,努力工作,周到服务,严守纪律。
附件3:
应试人员守则
1.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凭现场资格复审通过后加盖公章的《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到达面试地点,验证后进入考点应试,违者以弃权对待,取消应试资格。
2.应试人员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否则将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
3.应试人员在开考前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应试人员顺序号。面试开始后仍未到候考室报到的应试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取消资格。
4.应试人员进入候考室,不得携带任何资料、通讯工具和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设备(如手机、无线耳机、智能手表、数字显示手表、运动手环、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已带入的,须交有关工作人员保管。面试开始后,在候考室、思考室、面试室、休息室仍携带资料、通讯工具和上述相关电子产品的,视为违纪,取消资格。
5.应试人员进入思考室、面试室只准报本人岗位和抽签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员透露本人的姓名、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6.应试人员在候考室和休息室应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大声喧哗和随意出入。
7.应试人员退场后,由引导员引领到考生休息室等候,待本场面试全部结束并公布成绩后,统一离开。
原标题:潍坊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控制总量 工作人员面试通知
文章来源:http://rsc.wfec.cn/info/1129/250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