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时间
6月16日-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资格复审地点
青州市特殊教育学校(青州市水源路138号)。
三、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
资格复审需提交以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1份)。
2.《报名登记表》(1份,手写签名和日期)。报名系统已重新开放,请未打印报名表的考生自行打印。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包括第一学历到最高学历所有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函授学历有高中起点要求的还须提供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https://www.chsi.com.cn/)。
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等证明材料。考生本人需现场签订承诺书,承诺在规定时间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证书认证结果,届时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等有关证明材料。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证书查询结果(中国教师资格网证书查询版块打印:https://www.jszg.edu.cn/)。
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材料,考生本人需现场签订承诺书,承诺在规定时间提供教师资格证、证书查询结果,届时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6.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已与报名时所在的工作单位解约或辞职、目前无工作单位的,应出具原单位解约证明材料并做出书面说明。对出具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最晚可在考察体检前提交,逾期视为弃权。
四、注意事项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在审查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缴纳面试考务费,由资格复审工作人员在笔试准考证上加盖公章。考生凭盖章的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2.审查合格的考生须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手机扫码支付)。拟享受减免面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见简章笔试考务费减免材料要求)办理减免手续。
3.请考生准备好各项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因材料不全影响资格复审的,责任自负。如有信息不真实、不完整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4.考生委托他人代审的,须同时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考生本人签字按手印的委托书(模板见附件1)。
5.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交书面放弃声明(模板见附件2),本人签字按手印后,将放弃声明扫描件或清晰照片发电子邮箱:qzjyrsk@163.com。
6.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或经审查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有关考生在此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以免影响应聘。
7.根据招聘简章要求:“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青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根据笔试情况确定。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入围资格复审范围。”经研究,2023年青州市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34.24分。
8.所有考生应当进行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腹泻、呕吐等身体不适症状,要主动进行自我抗原检测或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阳性的考生须及时向青州市教体局报备。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时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9.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面试等公开招聘信息将通过“青州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教体局版块”对外发布,考生可随时登录网站查询,并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提交材料不实或者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已聘任的予以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考生自负。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3年青州市公开招聘教师简章》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6-3235859,请在工作日8:30-11:30,14:00-17:30拨打。
附件1:现场资格复审委托书
附件2:放弃资格复审声明
青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