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2023届公费医学毕业生选岗考试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医学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鲁卫发〔2021〕9号)、《关于印发<青岛市公费医学毕业生就业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青卫人字〔2022〕11号)等规定,现将青岛市2023届公费医学毕业生选岗考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员范围
按照《山东省医学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规定接受山东省医学生公费教育、定向青岛市就业的2023届公费医学生,包含已签订补充协议报考医学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相同本科医学专业的公费医学生。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登陆2023年青岛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网址(http://qdwsrc.oumakspt.com:82),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应聘人员可在2023年4月10日9:00至4月14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应聘人员进入报名系统后,必须先进行系统注册,设置登录名和密码。请务必准确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
(2)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报名系统中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电子照片进行处理、保存。上传的电子照片必须是经处理后的照片。电子照片应是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
(3)填写个人信息的同时,按照要求上传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2023届公费医学生须上传山东省公费教育协议书)等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清晰照片(每张图片不超过200kb,jpg格式)。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
(4)报名系统于2023年4月14日16:00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或修改报名信息。为避免网络堵塞,同时也为预留可能需要的补充材料时间,建议报考人员尽早完成报名。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开始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咨询电话0532-82876209。
应聘人员请务必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2023年4月14日16:00以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3.缴费确认
公费医学生报名资格审核成功后,无需缴费。
(二)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
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4月25日9:00-4月29日17:00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资格复审时使用)。
三、考试及选岗
(一)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由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医学专业基础知识,按照考生专业分为临床医学、中医2个类别。笔试不指定专门教材。
笔试时间:4月29日
笔试地点:青岛市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和举止仪表等。
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百分制加权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选岗
本次考试青岛市提供定向岗位计划共计14个(详见附件1《2023年青岛市公费医学毕业生就业岗位汇总表》),考试结束后,按专业、学历分类,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选岗顺序,选择定向就业岗位,每人只有一次选岗机会。公费医学毕业生不得选择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考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大学期间优秀毕业生等级、三好学生等级、高考成绩全省排名先后确定选岗先后顺序。未在规定时间内选定岗位的公费医学毕业生应服从统一调剂,不服从统一调剂的则视为违约,按《山东省医学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和公费医学毕业生签署的协议书及补充协议规定的违约情形处理。
三、考察体检
选岗结束后,确定就业岗位的公费医学毕业生名单在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并进入考察、体检阶段。按照“谁用人、谁考察”的原则,考察、体检工作由平度市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实施。
1.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定向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要将公费医学毕业生在校期间的表现和学业成绩纳入考察内容。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2.体检。体检应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公费医学毕业生负担,公费医学毕业生为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的,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四、公示聘用
公费医学毕业生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平度市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平度市办理聘用手续。
公费医学毕业生违约将根据有关程序将违约情况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管理。
五、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未尽事宜按照《山东省医学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和公费医学毕业生签署的协议书、补充协议等规定处理。
(四)简章咨询电话:0532-82876209
平度市卫生健康局电话:0532-87362847
市卫生健康委监督电话:0532-85912521
请在工作日9:30-11:30、14:00-17:0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2023年青岛市公费医学毕业生就业岗位汇总表.xlsx
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31日
原标题:青岛市2023届公费医学毕业生选岗考试简章
文章来源:http://wsjkw.qingdao.gov.cn/ywdt/gggs/202303/t20230331_709771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