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聊城市阳谷县安乐镇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第二批)(110人)
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县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根据《关于转发鲁人社字〔2022〕108号文件进一步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聊人社字〔2022〕40号)和《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结合安乐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现面向全镇公开发布乡村公益性岗位,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主要面向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可纳入安置范围。
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以上岗时身份为准)。
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是指1957年11月至1977年11月出生人员。农村大龄人员参与应聘一般不超过65周岁,在报名人员数量不能满足岗位招聘数量时,可适当放宽至69周岁即1953年11月之后。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乡镇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集体经济补贴的村干部;
2.已享受职工(含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个体工商户参保人员)养老保险退休待遇人员;
3.第一批报名被聘用后自然退出或被清退人员。
公职人员、村干部直系亲属报名且符合条件的,需经乡镇研究通过并报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方可上岗。
二、岗位开发数量及类型
乡村公益性岗位共110个,按照岗位开发数量,由各村根据实际需求、岗位设置统筹安排(具体岗位设置情况附后)。
三、岗位名称及职责
本次招聘岗位设置范围为公共服务综合类,岗位名称为:乡村公共服务综合岗
1.岗位要求:人员从岗位所在村的居民中产生。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强度,遵守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
2.岗位职责:服从主管部门及村“两委”管理和安排,主要做好村容保洁、卫生防疫、疫情防控、生态保护、防火防汛防溺水、农技推广、场所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同时做好村“两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岗位招聘程序
本次岗位开发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县级审批、协议签订、岗前培训、安排上岗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人员到所在村提出报名申请。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5日—2022年11月16日(两天)。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村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村办公室
4、报名资料:需提供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1寸照片1张及其他相关材料。
5、咨询电话:0635—6056591
(二)聘用
由安乐镇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中每个步骤进行指导把关。根据报名情况,按照乡村公益岗位职责要求,民主评议确定拟安置上岗人员,并在安置对象所在村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的,报镇党委政府审核通过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签订劳务协议,经培训后上岗。
(三)日常管理
乡村公益性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退出机制,一旦退出即时解除劳务协议,停止发放补贴。
1.自然退出。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退出:
(1)自愿退出岗位的;
(2)公益性岗位已满规定期限的;
(3)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4)其他须退出岗位的情况。
2.人员清退。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乡镇负责对相关人员进行清退:
(1)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
(2)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他人顶替上岗的;
(3)无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 30 天的;
(4)不服从岗位管理或违反岗位管理办法,造成不良影响的;
(5)工作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经整改仍不到位的;
(6)在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其他不符合城乡公益性岗位条件的。
五、岗位待遇
本次开发的乡村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乡村公益性岗位每月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岗位人员在月工作天数累积不少于18个工作日且累积工作时间不低于40小时、工作质量达标的情形下,岗位补贴标准按680元/月执行。同一人员在岗年龄不超67周岁的情形下,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年龄达到70周岁后采取劳务协议到期后自然退出。
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6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六、其他
(一)报名应聘人员应保证材料真实,如发现材料虚假失实,将取消报名资格;已经录用的,将按照管理办法予以清退。
(二)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进入报名地点应当主动出示健康码,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并做好防护措施。
(三)本公告由安乐镇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安乐镇2022年度新增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分配表
2. 阳谷县乡村公益性岗位个人申请报名表
安乐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4日
附:
安乐镇2022年度新增乡村公益性岗位 |
|||
序号 |
行政村名称 |
自然村名称 |
岗位开发数量 |
1 |
北街新村村民委员会 |
北街村 |
6 |
姜屯村 |
3 |
||
2 |
东街新村村民委员会 |
大申村 |
3 |
肖刘村 |
2 |
||
崔葛村 |
3 |
||
3 |
东李楼新村村民委员会 |
东李楼村 |
1 |
刘品村 |
1 |
||
周英村 |
1 |
||
4 |
范楼新村村民委员会 |
范庄村 |
1 |
范楼村 |
2 |
||
5 |
蒿铺新村村民委员会 |
东雷村 |
2 |
蒿铺村 |
2 |
||
孙孟刘村 |
2 |
||
6 |
后屯村村民委员会 |
后屯村 |
3 |
7 |
胡楼村村民委员会 |
胡楼村 |
4 |
8 |
蒋庄新村村民委员会 |
王铁匠村 |
1 |
蒋庄村 |
2 |
||
周庄村 |
1 |
||
9 |
刘庙村村民委员会 |
刘庙村 |
4 |
10 |
刘子英村村民委员会 |
刘子英村 |
1 |
11 |
孟洼村村民委员会 |
孟洼村 |
2 |
12 |
南街村村民委员会 |
南街村 |
7 |
13 |
前屯村村民委员会 |
前屯村 |
1 |
14 |
三官庙新村村民委员会 |
七里河村 |
3 |
三官庙村 |
3 |
||
东刘村 |
2 |
||
15 |
四合新村村民委员会 |
丁庄村 |
1 |
辛庄村 |
4 |
||
郭庄村 |
1 |
||
红旗村 |
1 |
||
16 |
西街村村民委员会 |
西街村 |
4 |
17 |
鑫阳新村村民委员会 |
董营村 |
1 |
马庄村 |
3 |
||
18 |
薛寨新村村民委员会 |
薛寨村 |
6 |
张党村 |
2 |
||
19 |
于营新村村民委员会 |
于营村 |
原标题:安乐镇2022年度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第二批)
文章来源:http://www.yanggu.gov.cn/ywdt/gzdt/xzkx/202211/t20221114_41298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