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考2023报名入口官网
如今已是10月份,距离2023山东公务员考试也越来越近,虽然目前山东省考公告还未发布,为了帮助考生提早熟悉考试考情,山东中公教育特整理了此页面,希望能帮到大家。
2023山东省考公务员报名时间
截至目前,2023山东省考公告暂未发布,具体时间安排以公告发布为准。
下面我们以历年山东省考报名时间安排为参考:
山东省考历年报考时间表(2013年-2022年)
|
|||||
年份 | 公告发布 | 报名时间 | 笔试时间 | 成绩查询 | 面试时间 |
2022年 | 2021年11月10日 | 2021年11月19日-22日 | 2021年12月19日 | 2022年1月21日 | 报考单位确定 |
2021年 | 2020年11月13日 | 2020年11月20日-23日 | 2020年12月19日 | 2021年1月13日 | |
2020年 | 2020年4月24日 | 2020年5月7日-12日 | 2020年7月19日 | 2020年8月10日 | |
2019年 | 2019年3月12日 | 2019年3月22日-25日 | 2019年4月20日 | 2019年5月27日 | |
2018年 | 2018年3月12日 | 2018年3月22日-25日 | 2018年4月21日 | 2018年5月25日 | |
2017年 | 2017年3月17日 | 2017年3月23日-26日 | 2017年4月22日 | 2017年5月26日 | |
2016年 | 2016年3月18日 | 2016年3月24日-27日 | 2016年4月23日 | 2016年5月24日 | |
2015年 | 2015年4月28日 | 2015年5月5日-8日 | 2015年5月30日 | 2015年6月25日 | |
2014年 | 2014年5月22日 | 2014年5月29日-6月1日 | 2014年6月22日 | 2014年7月15日 | |
2013年 | 2013年3月12日 | 2013年3月15日-19日 | 2013年4月13日 | 2013年5月14日 |
2022山东省考报名流程
报名主要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可以通过“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录用公务员”专栏的“考生报名平台”登录报名,也可以直接通过山东省2022年度公务员招录考生报名平台(http://182.92.170.21/sddsk2022)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者可在2021年11月19日9︰00至11月22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提交报名申请,每次只能在全省范围选报1个职位。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可于2021年11月19日11︰00至11月23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1年11月22日16︰00以后,报名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报名申请材料和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由招录机关负责,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2022年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并可依据即将取得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职位。本次招录对职位要求取得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资格(资质)证书采取承诺制,报考者可先承诺报名考试、后审查资格(资质)证书,资格(资质)证书应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招录公告、指南、职位和简章中,其他未明确时限的报考资格条件,报考者均应于2021年11月19日前取得。
3.网上缴费确认。招录机关于2021年11月23日16︰00前完成资格初审工作。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后,应于2021年11月19日11︰00至11月24日16︰00登录报名平台进行网上缴费确认。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确认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报考者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不实行网上缴费,应当按指定的时间和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4.网上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报名缴费成功后,报考者应及时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打印并签署《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以上材料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并于2021年12月14日9︰00至12月19日15︰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者应将笔试准考证保存到公示拟录用人员阶段。
5.录用计划核减及职位改报。最终报名缴费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录用计划。人才紧缺职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到2︰1。
核减和取消录用计划的情况,在“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和“灯塔-党建在线”手机APP的“录用公务员”专栏公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报考者,可按规定改报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报考者在整个招录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招录机关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录用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