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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2022教师招聘考试报名时间:7月12日-7月15日

山东中公教育 2022-08-03 14:01:22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7月7日起,2022济宁市属及各县区教师招聘考试公告陆续发布,7月12日-7月15日报名,7月24日笔试,为帮助大家及时报名考试,山东中公教育整理了:

济宁2022教师招聘考试报名时间:7月12日-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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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 2022年7月7日起
报名时间 2022年7月12日9:00—7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 2022年7月12日11:00—7月16日16:00
资格初审 2022年7月12日11:00—7月16日16:00
网上缴费 2022年7月12日11:00—7月17日16:00
准考证打印 2022年7月21日9:00—7月24日9:30
笔试时间 2022年7月24日上午9:00—11:00

济宁教师编考试(市属)

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 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7月12日9:00—7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7月12日11:00—7月16日16:00。

报名网站:济宁市教育局网站(http://jnjy.jining.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2年7月15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 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7月12日11:00—7月16日16:00。

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要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3. 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7月12日11:00—7月17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应聘人员在报名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于2022年7月21日9:00—7月24日9:3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2022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考试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于7月16日16:00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jyjrsk@ji.shandong.cn,并拨打电话0537-2163396进行确认,邮件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改报市属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须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现场进行。招聘单位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应聘人员须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交身份证、《2022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考试准考证》《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2. 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3. 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4.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5.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须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6. 对于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对于教师资格证书正在认定中的考生提交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如未按时提交证书,取消应聘资格;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需提交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并就本人教师资格提供承诺书,承诺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如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7. 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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