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临沂河东区八湖镇第二批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5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根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河东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八湖镇实际需求,现公开招聘第一批城镇公益性岗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5名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临沂市户籍(河东户籍或长期在河东居住的优先)在人社部门登记的各类市场化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是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精神,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二)对有工商注册信息、有在职职工社保(不包含灵活就业社保、下同)、享受社保补贴(包括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满36个月的、提前退休职工等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四、报名程序及应提供的材料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岗位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确定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日——7月7日
2.报名地点:八湖镇人社所
3.报名材料: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报名时,需填写《河东区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居住证)、毕业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困难人员信息从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核查。
(二)资格审查
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以及工商登记注册信息、就业失业状况进行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用资格。
(三)考察评议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人员,按申报岗位由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评议,考察评议结果由八湖镇汇总。
(四)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确定后由八湖镇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天。
(五)区级审批
公示期满后,镇政府将拟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相关情况报区人社局备案。
(六)待遇保障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劳务协议),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时间从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开始计算,与其他社会保险补贴合并计算),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工资待遇依照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劳务协议等执行。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公益性岗位是为了缓解就业压力,动员开发的临时性就业岗位,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期间应尽快提升就业技能,多形式实现就业。
五、其他事项
(一)咨询电话:0539-2930812(法定工作时间)
(二)招聘录用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的原则,接受社会的监督,监督电话:0539-2930811(法定工作时间)。
附:1.2022年河东区八湖镇第二批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汇总表
八湖镇政府
2022年6月30日
原标题:2022年河东区八湖镇第二批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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