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淄博高青县青城镇政府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45人公告(第二批)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高青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第二批我镇开发了5个城镇公益性岗位、40个乡村公益性岗位,面向我镇公开招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乡村公益性岗位
1、综合类岗位6个:青城镇文昌西街、庵东村、光明新村、北六合村、西五合村、南四合村6个行政村各招聘1名。主要在各行政村工作,从事村级新时代文明实践、劳动保障、便民服务、隐患摸排、卫生清理及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工作等。
2、村级网格员岗位1个:青城镇西张旺村招聘1名,主要在本自然村工作,协助村两委成员从事村级矛盾排查和调解、便民服务、文化管理、隐患排查、卫生清理及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工作等。
3、脱贫公益性岗位33个:镇府驻地7人、城西管区4人、徐霞管区4人、城中管区4人、成安管区5人,大孙管区4人,码头管区5人。主要负责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居家卫生、村办公室卫生、村内防火、秸秆禁烧巡逻、防溺水及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力所能及的工作等,此岗位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报名人员优先录用。
(二)城镇公益性岗位
城镇公益性岗位合并招聘岗位5个:新时代文明实践专管员2名,劳动保障协理员2名,青少年事务社工1名。合并报名,报名人员通过村民主评议后,镇对其人员进行审核确定录用人员,并根据个人能力和岗位要求分到具体岗位工作。主要在镇政府工作,从事新时代文明实践、劳动保障、青少年事务工作。
二、安置对象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青城镇文昌南街区域内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等群体。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主要是年满16周岁具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以下四类人群。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以我县各级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2、农村低收入人口,指我县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3、农村残疾人,指我县各级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4、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群体,指公安部门登记的我县农业户口人员。
三、招聘人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单位统一安排调度。
2、能够胜任申请岗位的日常工作。
3、名下没有营业执照、不是股东,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
4、乡村公益性岗位需户籍在青城镇所属村,在本村居住,对村情熟悉。
5、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人员需户籍在青城镇文昌南街区域,初中以上学历,会使用智能手机、电脑及基本办公软件,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022年4月27日—2022年4月28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环境治理综合岗位在青城镇扶贫办(镇府北楼101室)报名,其他公益性岗位到青城镇便民服务中心报名。
3、报名要求:带身份证、社保卡、户口本及相关证明材料参加报名。另外,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需先在本村进行公示,报名时带公示照片和本村出具的公示无异议证明。
(二)民主评议
城乡公益性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村召开由两委成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参加的专题会议,在综合考虑人员类型、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民主评议,根据用人条件要求,确定相关人员。
(三)审核
民主评议结束后,根据申报材料和选聘条件,由镇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召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同时,将《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加盖公章后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复核。
(四)公示
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核无误后,由镇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征求群众意见,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岗位聘用
通过镇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协议签订进行政策指导。
五、薪酬待遇
乡村公益性岗位包括岗位补贴和意外伤害险补贴。乡村公益性岗位550-850元/月,按月发放。县政府统一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6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城镇公益性岗位包括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岗位补贴按照我县月最低工资标准(2022年为1700元)执行。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聘用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执行。
已享受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且达到就业补助资金管理规定中补贴享受最长年限的不在安置范围。
青城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6日
原标题:青城镇政府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第二批)
文章来源:http://www.gaoqing.gov.cn/art/2022/4/26/art_4600_22836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