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潍坊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2月22日及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或技能条件(详见附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非应届毕业生需在2022年2月22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取消应聘资格。
(九)定向招聘岗位是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范围及有关要求设置的,仅限相关人员应聘。
从诸城市入伍或符合诸城市接收安置条件(以诸城市民政局或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证明为准,下同)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退役大学生士兵”必须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中的一种:
1.通过高考取得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后入伍,退役后回原录取高校完成学业的;
2.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入伍,退役后回原高校完成学业的;
3.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入伍退役的。
非正常原因未服满现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警告(含)、军纪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的;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以及已被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适用定向招聘政策。
自谋职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在2年内被各级机关或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录用或聘用的,本人要将《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交回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并退回发给的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不再享受自谋职业优惠政策。
(十)报考从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聘镇街事业编制人员的定向岗位,工作经历、年龄、学历条件按以下标准执行:
1.在职且连续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满2届;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2月22日以后出生);
3.学历为高中、中专及以上(含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
(十一)国(境)外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