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东青岛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政策
1.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应聘?
国内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符合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应聘。
2. 如何理解“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是指全脱产在校学习的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和国(境)外留学人员,于2022年7月31日前无法完成学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不得报考。
3. 2022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应聘?
2022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应聘。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应聘,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应聘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应聘。
4.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哪些岗位,需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符合定向招聘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非定向招聘岗位吗?
可以应聘非定向招聘岗位,但必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
6.对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取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2年1月19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7.学历学位高于岗位要求的人员能否应聘?
学历学位高于岗位条件要求,专业条件符合岗位规定的可以应聘。
8.本次招聘中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指的是什么?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请考生妥善保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过期或丢失的,请务必在考前及时到公安机关换领或补办。
9.岗位汇总表中所要求的专业如何理解?
岗位汇总表中的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设置,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招聘岗位在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3个教育层次分别明确了对报考者的专业要求,一般报考者符合一个教育层次的专业要求,即可报考该岗位。招聘岗位另有规定的,须从其规定。其中,岗位专业要求为“不限”的,即报考者在该教育层次的任何专业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学科大类、门类的,即该大类、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类、一级学科的,即该类、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方向均符合要求。其中,2022年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和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依据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和国(境)外留学学历(学位)及相应专业应聘。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毕业证或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其中,招聘岗位对研究方向有要求,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研究方向的,则应当补充填写研究方向,并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应证明。
特别提醒: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招聘单位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对于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中没有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有关情况,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10.关于“相关工作经历、年限”如何理解?
岗位资格条件中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应聘人员必须具备规定的工作经历及年限才能应聘本岗位。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其年限的计算截至2022年1月19日。
11.什么是岗位改报?
为保障广大考生的应聘权利,对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组织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本次招聘中的其他符合条件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
如果报名人员不参加岗位改报或没有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不能改报的,考试机构将为其办理笔试考务费退费。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12.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向招聘单位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包含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2022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3.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1月19日之前取得)、身份证。
4.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6.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生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7.对应聘人员有工作年限要求的,还需提交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有效证明材料。对应聘人员有资格证书要求的,需提交相应资格证书。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
13.资格审查工作由谁负责?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负责。
14.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如何咨询?
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汇总表》)。
15.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公开招聘考试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招聘工作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我市事业单位的资格。
16.是否有指定的考试辅导书和培训班?
本次公开招聘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