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关于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因疫情退费的通知
一、受理时间
1月10日至14日,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二、受理范围
因确诊或隔离等疫情防控需要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经核实后,可申请退费。
三、受理要求
考生需提供退费证明材料,包括准考证、健康码、行程码、隔离通知的照片或公告截图等,并将相关材料发至指定邮箱:whszsksbgs@wh.shandong.cn,联系电话:0631-5810202。
四、退费说明
经核准退费的考生,其报名费将按原费渠道全额退回,其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
威海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2年1月10日
原标题:关于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因疫情退费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jyj.weihai.gov.cn/art/2022/1/10/art_63041_27812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