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核的通知
各位进入面试的考生:
根据《2021年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报考潍坊市中心血站、潍坊市皮肤病防治所、潍坊市市直机关医院、潍坊市康复医院和潍坊市第六人民医院的,已参加10月23日公开招聘笔试,并进入面试的所有考生。
二、时间地点
2021年11月20日、21日。详见附件1。
三、资格审核
(一)请考生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1.本人签字的《2021年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签字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考试人员健康筛查表》(附件4)、《考试人员健康承诺书》(附件5)
3.笔试准考证(不装订);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不装订)及复印件(提供大学及以上的学历、学位证书)
5.职称资格证书原件(不装订)及复印件(有职称要求的岗位提供)
6.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出具工作经历证明(附件6,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提供)
7.执业资格证书、资格证书、规培证原件(不装订)及复印件(报考岗位有要求的提供)
8.派遣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就业推荐表(派遣期内或应届毕业生)
9.留学回国人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不装订)及复印件
10.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供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11.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和已参加工作人员需提交原就业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7,对出具确有困难的,最迟应当在体检前出具)
12.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13.纸质版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省外来潍考生需持潍坊当地纸质版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除原件注明不装订的,以上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待查。
(二)资格审核
考生携带所有须提交的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三)考生须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复审未通过、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四、面试安排
拟于近期举行面试考试,面试通知另行发布。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因个人原因错过考试的责任自负。
五、疫情防控要求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生进入资格审查区域必须进行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提前出示手机实时更新的“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含行程卡)、身份证、准考证。体温≥37.3℃的考生按照疫情管控规定执行。
2.提供纸质版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3.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来潍考生,须持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证明,持48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并提前3天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实行14天集中隔离,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和抗体检测。
4.疫情重点地区的低风险区人员来潍考生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潍坊后,立即进行 1 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第7天再进行 1 次核酸检测。
5.10 月1日以来,从外省(市、自治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回及来潍考生,以及曾在旅游景点驻留的人员,须进行1次核酸检测。
6.与病例活动时空轨迹重叠人员、同时空伴随人员、全域封闭管理地区人员、到过或途径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来潍后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参照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管理。
7.属于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资格审查: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人员;近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28天者。
8.考生佩戴口罩间隔一米依次进入资格审查区域。
9.考生务必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查。
10.考生应当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关注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现场资格审核监督电话:0536—8090288。
附件8 关于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申领使用、查询疫情风险等级等有关问题的说明.doc
2021年11月18日
原标题:2021年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核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sjkw.weifang.gov.cn/ZWDT/TZGG/202111/t20211118_597536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