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烟台海阳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具体岗位
投资岗1人,融资岗1人。
二、企业基本情况
海阳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5月,注册资金8亿元,为国有独资企业。公司主要以服务国家战略、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提升产业竞争力为目标,在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通过开展投资融资、产业培育和资本运作等,发挥投资引导和结构调整作用。主要经营范围有: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土地整治服务;水文服务;矿山机械销售;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旅游业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港口经营;
三、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素养和道德品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视野开阔,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科学治企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能够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无不良行为记录,作风形象好、职业信誉佳、执行能力强。
4.具备行业监管部门对从业人员的任职资格条件。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素质。
(二)任职资格
1.融资岗
(1)本科及以上学历, 金融、经济、财会等相关专业;
(2)具有3年以上银行工作经验;
(3)有贷款和发债工作经验者优先;
(4)年龄40周岁以下;
(5)具备较强的渠道开拓能力, 较强的行业理解力和沟通能力,善于思考、勇于创新。
2.投资岗
(1)本科及以上学历, 财务、投资、法务等相关专业;
(2)懂股权投资或从事法务工作者优先;
(3)年龄40周岁以下;
(4)具备较为深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股权投资相关法律法规,具备宏观经济研究、股权投资管理、财务分析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5)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统筹运作、团结协作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2.因个人原因,导致企业经营管理不善或者发生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或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企业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3.个人有不诚信记录或违法犯罪记录的;
4.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务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人员职务的;
5.其他不适宜担任拟聘任职务的情形。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邮箱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12月2日16:00前将填写完整的《2021年海阳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电子版、《应聘海阳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融资岗提供工作经历证明信(附件3)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包压缩后发送至邮箱:baidujc@163.com(以邮箱报名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审核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海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身份证、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材料、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面试。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结束后,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
(四)考察与体检。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海阳市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组织单位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海阳市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海阳市政府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签订劳动合同。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由招聘的国有企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国有企业职工劳动关系的解除按《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六、岗位薪酬
根据海阳市国有企业员工薪酬标准进行岗位定级定薪。
七、其他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对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535-3338128、15192390577(江先生)、15866459003(臧先生)。
附件1:2021年海阳市海阳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应聘海阳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海阳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8日
原标题:2021年海阳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haiyang.gov.cn/art/2021/11/18/art_14046_29120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