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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淄博市临淄区司法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若干人)

临淄区司法局 2021-10-22 16:25:35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因工作需要,临淄区司法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若干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对象

◆政法系统及法律服务机构退休干部(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退休教师(不含幼师)。

招聘条件

◆在临淄区长期居住且具有临淄区户籍,政治思想觉悟高,责任心强,群众威信高,热爱公益事业,愿意发挥余热。

◆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和组织能力,会基本的办公自动化操作技能;具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熟知相关法律专业知识。

◆年龄男65周岁以下,女60周岁以下,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能适应调解工作需要。

◆无违法违纪行为。

◆身体健康,无重大高危疾病和精神疾病史。

报名事宜

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20日-10月22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提交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书、退休证明(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各1份),《临淄区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1份,近期免冠二寸照片2张,3个月内身体健康查体证明(区级医院以上)。

报名地址

临淄区司法局401室公法科(牛山路9号)。

咨询电话:7225681

工作要求

◆专职人民调解员实行驻所制,日常管理由派驻工作单位负责,每周5个工作日。

◆服从管理,听从安排,遵守派驻单位工作制度,按时参加局内组织的一切活动。

◆聘用期内若因特殊原因不能胜任此工作,需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避免影响工作开展。

聘用和待遇

聘 用

经资格审查、面试、计算机上机考试通过后,根据空缺岗位,择优录用,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签订聘用协议(一年一签),安排上岗。

待 遇

◆试用期内每月工作生活补贴1200元加“以案定补”,试用合格聘用后,每月发放工作生活补贴1500元加“以案定补”。

◆每人每年投保意外伤害保险200元。

临淄区司法局

2021年10月19日

原标题:临淄区司法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qrS_nwR6iNyDuqvCpuczU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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