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寿光市属国有企业财务总监资格复审及专业测试公告
一、资格复审
(一)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1年9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2、地点:山东省寿光市国有资产运营中心(商务小区3号楼)256室。
(二)需提交材料
1、寿光市属国有企业财务总监报名表,2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现职文件、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
3、历史工作业绩、公开发表的论文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4、近期蓝底两寸证件照片3张。
5、在职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对出具同意报考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上述材料中需提供复印件的,数量均为1份,资格复审时需按以上顺序排序审核。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资格复审结束后,若报考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聘数量。
(三)注意事项
1、受疫情影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持有山东健康通行码绿码(可提前通过微信小程序“山东电子健康通行卡”申请电子健康通行码),报到时请主动出示,供工作人员查看。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要注意做好个人自我防护,来寿途中和资格复审期间,除接受身份核验时按要求摘下口罩外,其余时间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2、请报考人员加强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并签字,资格复审时上交。
3、现场资格复审未通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专业测试资格。
4、请报考人员准备好各项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凡因通讯不畅或材料不全影响资格复审的,责任自负。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时间、地点
1、时间:2021年9月25日(时间一天),请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于上午6:50前到达考点。
2、地点:潍坊科技学院五专部(兴安路与文庙街交叉路口向东30米)
(二)专业测试内容
1、专业测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工作应当具备的素质和能力。
2、专业测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在备考室准备15分钟,在面试室答题15分钟。
(三)专业测试程序
1、报考人员按规定时间,于9月25日上午6:50前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明、寿光市属国有企业财务总监报名表(“承诺书”一栏须本人手写姓名)、本人签字的《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和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一证一表一书一码”)到达考点,在工作人员指引下到相应地点确定候考室及测试顺序。
2、报考人员根据抽签结果进入指定候考室,对号入座。工作人员向报考人员宣布测试纪律、程序和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3、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由工作人员引领至备考室进行准备。试题反放在备考室桌面上,计时员宣布开始并计时后,方可翻看试题,并在规定时间内思考。规定时间用完,计时员宣布停止思考,报考人员将试题放回原处,由工作人员引领至相应面试室进行答题。
4、报考人员进入面试室,报抽签顺序号后到测试人员席等待,主考官宣布专业测试开始,报考人员直接答题,规定时间用完,停止答题,主考官宣布退场。报考人员在测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引领离开考点。
5、专业测试全部结束后,成绩将当场公布。
根据专业测试成绩按照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最后一名出现重分,将现场进行加试。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携带“一证一表一书一码”参加专业测试,缺一不可,凭其他证件一律不得入场。
2、报考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到达考点报到并抽签,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的,待其他人员抽签结束后,抽取剩余签号确定测试顺序。截止时间7:40,仍未到达考点或者证明身份材料不齐全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取消专业测试资格。
3、报考人员进入候考室,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已带通讯工具的,需关机并做好标注,按工作人员要求放在指定位置。凡在备考室、面试室携带通讯工具的,视为违纪,取消专业测试资格。
4、报考人员进入备考室、面试室只准报本人抽签顺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员透露本人的姓名、准考证号、报名序号、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不得携带任何资料,不得穿戴有明显职业特征的服装、饰品,违者专业测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5、报考人员在考试期间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大声喧哗和随意出入。
附件: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
寿光市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2021年9月22日
原标题:寿光市属国有企业财务总监资格复审及专业测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shouguang.gov.cn/sgrsj/ztzl/qtdwzk/202109/t20210922_59440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