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淄博市精神卫生中心合同制人员招聘公告(60人)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60名,实行合同制身份管理。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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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招聘专业  | 
	
	 学历学位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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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精神卫生A  | 
	
	 5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精神医学;临床医学  | 
	
	 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 
	
	 1.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注册执业范围包含精神卫生专业或尚未注册,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需三年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注册为精神卫生专业,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 
	 2  | 
	
	 精神卫生B  | 
	
	 5  | 
	
	 精神医学;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1.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注册执业范围包含精神卫生专业,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尚未注册,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 
	 3  | 
	
	 临床护理岗位A  | 
	
	 18  | 
	
	 护理学;护理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男性,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护士执业资格。  | 
	
| 
	 4  | 
	
	 临床护理岗位B  | 
	
	 15  | 
	
	 护理学;护理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女性,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护士执业资格。  | 
	
| 
	 5  | 
	
	 影像科A  | 
	
	 2  | 
	
	 医学影像技术  | 
	
	 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 
	
	 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 
	 6  | 
	
	 影像科B  | 
	
	 2  | 
	
	 医学影像技术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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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药学部  | 
	
	 2  | 
	
	 药学;临床药学  | 
	
	 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 
	
	 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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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检验科  | 
	
	 2  | 
	
	 临床检验诊断学;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  | 
	
	 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 
	
	 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 
	 9  | 
	
	 医学装备科  | 
	
	 2  | 
	
	 医疗设备应用技术;生物医学工程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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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医学信息管理  | 
	
	 2  | 
	
	 生物信息学;医学信息学;卫生信息管理(医院病案管理)  | 
	
	 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 
	
	 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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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康复A  | 
	
	 2  |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康复治疗学;听力与言语康复学  | 
	
	 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 
	
	 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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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康复B  | 
	
	 1  | 
	
	 特殊教育学;特殊教育  | 
	
	 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 
	
	 具有教师资格证,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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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公共卫生  | 
	
	 1  | 
	
	 预防医学  | 
	
	 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 
	
	 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 
	 14  | 
	
	 麻醉A  | 
	
	 1  | 
	
	 麻醉学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注册执业范围为麻醉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者需有住培合格证明,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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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麻醉B  | 
	
	 1  | 
	
	 麻醉学  | 
	
	 本科及以上  |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执业医师资格,注册执业范围为麻醉学,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二)相关要求
1、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2、心身健康,熟练掌握本专业知识、技能,工作认真负责,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3、年龄以身份证为准;
4、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即日开始,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下午5:00,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登录到淄博卫生人才网(http://www.zbwsrc.cn)或淄博市精神卫生中心网站(www.zibomhc.com)下载报名表,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电子邮件报名者,将报名表以附件形式发送到:wyrsk@163.com,发送主题为:报名岗位+姓名。
(二)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9月2日、9月3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现场资格审查地点:淄博市精神卫生中心人事科(门诊楼四楼)
3、提交材料:报名者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2张一寸彩色照片、《报名表》、健康安全承诺书、在职人员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需参加相应笔试、面试和技能操作考试。
(三)笔试、面试和技能操作考试
1、笔试:所有岗位均先进行笔试,内容为本专业理论基础知识。
2、面试:按笔试成绩1:3的比例进入面试,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员进入面试。
3、技能操作考试:报名临床护理岗位A、B者进行技能操作考试,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1:1.5的比例进入技能操作考试。
4、笔试、面试及技能操作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通知公告【淄博市精神卫生中心网站(www.zibomhc.com)】。
5、参加笔试和面试者各按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参加笔试、面试和技能操作者分别按40%、40%、2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考试方式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总成绩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由医院组织体检。
(五)录用
1、经考察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录用,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
2、对因放弃应聘、取消应聘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据总成绩进行递补。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其他说明
1、录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医院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医院对合同制人员与在编人员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职称申报、统一竞聘上岗,实行同工同酬。
联系电话:0533-5264149。
附件:
附件1淄博市精神卫生中心2021年合同制人员招聘报名表.xls
附件2淄博市精神卫生中心2021年合同制人员招聘健康安全承诺书.doc
原标题:2021年淄博市精神卫生中心合同制人员招聘公告(60人)
文章来源:http://www.zibomhc.com/news/show-192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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