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三支一扶考试每日一练(5月11日)
2021年潍坊三支一扶公告发布,备考正在进行中,为帮助考生更好的备考潍坊三支一扶笔试考试,潍坊中公教育为大家整理三支一扶考试模拟题等考试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模拟试题
1. 行政诉讼中的原、被告一般是:
A.原告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告为国家的行政机关
B.原告是国家机关,被告是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C.原被告均是国家机关行政工作人员
D.原告是国家行政机关,被告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 下列行为中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A.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B.侵犯法定经营自主权的行为
C.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行为
D.吊销许可证和执照的行为
3. 当事人对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直接提起诉讼,应向________法院起诉。
A.行政机关所在地 B.当事人户籍所在地
C.复议机关所在地 D.违法行为所在地
4. 根据《民法》规定,民法的调整对象是:
A.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B.社会关系
C.思想关系
D.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5. 民事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完全的意志和自由,自主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这体现了:
A.诚实信用原则 B.民事活动自愿原则
C.民事活动公平原则 D.主体地位平等原则
参考答案
1.【答案】A。解析:行政诉讼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国家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因此,原告应为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被告为国家机关,故本题答案选A。
2.【答案】A。解析: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A项为该条第四项规定,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故本题答案为A。
3.【答案】A。解析:《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当事人对罚款的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向作出处罚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起诉。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
4.【答案】D。解析:《民法总则》第2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故本题答案为D。
5.【答案】B。解析:自愿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体现当事人的意志,排除他人强迫、欺诈及其他不当影响和压力,自己做主。因此本题选择B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