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德州市德城区“优选计划”选调公告(24人)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强专业型干部人才储备,持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德州市德城区决定继续实施“优秀党政干部储备人才选调计划”(简称“优选计划”),面向海内外优选一批事业编制党政管理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及范围
计划选调全国普通高校和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人才25名,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德城区“优选计划”选调计划表》(附件1)。
其中,博士研究生依据《德州市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特聘办法》(德人社发〔2018〕48号),通过双向选择,直接列为考察人选,不占本次引进计划。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3、报名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在高校就读期间,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②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过班长、副班长,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等主要学生干部,时间须连续半年以上;③在高校就读期间,获校级(含)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
4、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2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20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5周岁;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级(含)以上处分的;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等;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已在我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人员控制总量备案人员)或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
9、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10、与所报岗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中留学人员报名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于体检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三、选调程序
(一)网上报名(2021年7月20日至7月26日)
报名人员登录德城区政府门户网站(www.decheng.gov.cn),按要求如实、规范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相关资格材料(PDF或JPG格式文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可修改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截止后,尚未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人数与招引计划原则上不低于3:1,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比例。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件进行报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报名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本次人才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2021年7月20日至7月27日)
网上报名后,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考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补充。资格初审通过后及时打印《2021年德城区“优选计划”选调报名表》(附件2),留学人员缺少相应材料的下载《容缺报名承诺书》(附件3)填写上传。
(三)资格复审
报名人员按照德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告通知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2021年德城区“优选计划”选调报名表》(须本人签字);
3、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1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尚未认证的,提交《容缺报名承诺书》(须本人签字);
5、党员身份、学生干部身份、校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相应证明材料;
6、在职人员报名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介绍信,也可在体检前提供。
资格审核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其引进资格。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沟通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素质。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合格分数线。
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将在德城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
(五)考察
考察采取差额考察方式进行,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调计划数1:1.5比例依次确定考察人选。因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造成的空缺岗位,根据同岗位人员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考察;无递补人员的,在其他岗位未进入考察范围且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人员中,按名次先后依次进行双向选择后考察。
(六)体检
按计划选调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引进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引进;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经组织部门同意,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继续进行递补考察、体检。
(七)公示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在德城区政府门户网站(www.decheng.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组织、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四、管理及待遇
(一)编制待遇
引进人才使用事业编制,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由区委组织部组织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后,博士研究生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硕士研究生享受副科级工资待遇,各方面表现优秀,符合干部选拔任用资格条件的,优先提拔为领导干部。
(二)生活保障
符合条件的引进人员享受德州市《关于实施“人才兴德”行动建设新时代区域性人才聚集高地的若干措施》(德发〔2020〕13号)相关政策待遇。
(三)服务期限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被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1年)。服务期内离开或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相应待遇取消。
五、其他
在人才选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凡选调人才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在选调工作全程中任何环节发现选调人才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德城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34—2675152。
附件:
中共德城区委组织部
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5日
原标题:2021年德城区“优选计划”选调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decheng.gov.cn/n55840578/n55840694/c63844949/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