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聊城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公告(43人)
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聊城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采用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选拔方式,优化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二、公开选调职(岗)位
市直机关单位公务员职位1个,市直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管理岗位27个;市直事业单位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15个。具体条件要求见《2021年聊城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职(岗)位表》(以下简称《职(岗)位表》)。
三、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聊城市市直以及县乡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聊城市县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职在编人员、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职在编人员。个别单位选调范围以《职(岗)位表》为准。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能够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报考人员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7号以后出生,个别岗位对年龄有特别要求的,以岗位规定的年龄为准)。
4.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具有公开选调职(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管理八级岗位的,应具有4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经历;报考管理七级岗位的,应已聘在管理七级岗位或已在管理八级岗位工作满2年以上,或在机关单位中已担任正科级职务(含相当层次职级)或具有2年以上副科级职务(含相当层次职级)任职经历;报考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的,应具有中级职称或4年以上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任职经历,并具有相应岗位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除特别作出说明的以外,工作经历、任职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截止到2021年6月7号。
7.报考人员属于事业编制的,所在单位须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8.具备公开选调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未经所在单位或组织审核同意的。
(2)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公务员在任职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内的;事业编制人员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规定的须回避的情形。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
1.报名
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6月7日9:00-6月9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6月7日11:00-6月10日12:00
报名网址:www.lcks.com.cn (聊城人事考试网)
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在报名时间内,按要求如实、规范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上传本人2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个别职(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要在备注栏中注明。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岗)位,多报无效。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人员在选调单位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选调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名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单位的职位。报名人员注册虚假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报名人员在参加选调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选调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考生须及时下载打印《同意报考介绍信》(附件3),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将盖章扫描后的《同意报考介绍信》以邮件方式发送至《职(岗)位表》中提供的选调单位邮箱,统一命名方式为“报名职(岗)位+考生姓名+手机号码”。考生只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填写提交报考信息,未在报名时间内发送《同意报考介绍信》的,选调机关不予资格初审,视为报名人员放弃报名资格。报名资格一经选调机关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6月7日11:00-6月10日12:00
《2021年聊城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发布后和网上报名期间,由职(岗)位选调单位负责接听咨询电话和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及时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公开选调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48小时内未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处理的,视为初审通过。
由于报名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网上报名期间选调单位无法直接获得报名人员联系方式,请报名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选调单位。
3.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6月7日11:00-6月10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聊城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报名结束后,最终缴费人数达不到计划选调人数3倍的选调职(岗)位,计划选调1人的,取消选调职(岗)位;计划选调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选调计划。取消选调职(岗)位的报考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岗)位。
(二)资格审查。选调单位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三)考试。考生在参加笔试过程中要严格遵守《2021年聊城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笔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见附件5)。
缴费成功人员于2021年6月15日9:00-6月17日9:30登录该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2021年聊城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全部职(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内,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范围),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笔试人员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职位,取消选调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测试人岗匹配程度,面试全部结束后在www.lcks.com.cn (聊城人事考试网)公布成绩。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选调职(岗)位应试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笔试时间:2021年6月19日上午9:00-11:30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根据选调职(岗)位和应试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下,由选调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组织实施。考察可根据选调职(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需要回避的情况等等方面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职(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录(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五)体检。考察合格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在体检环节,如有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职(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录(聘)用。选调单位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和职(岗)位要求,坚持标准条件,认真综合分析,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单位党组(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录(聘)用人员,向主管部门提出拟录(聘)用意见。拟录(聘)用人员情况在www.lcks.com.cn (聊城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聘)用手续。对在录(聘)用过程中,违反规定突击提拔职务的,或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选调资格。拟录(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满不能胜任选调职(岗)位的,退回原单位,按照原职务职级安排适当工作。
五、纪律要求
公开选调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报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追责。
选调单位咨询电话:详见《职(岗)位表》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聊城市委组织部 0635-8262251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35-8288776
报名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635-2188036
附件1、2021年聊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岗)位表
附件2、2021年聊城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5、2021年聊城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笔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
中共聊城市委组织部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日
原标题:2021年聊城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cks.com.cn/c.aspx?a=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