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潍坊潍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察体检有关情况的通知
根据《2020年潍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名单予以公布,并将考察体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体检范围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考生(名单见附件1)
二、考察相关事宜
(一)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人事档案。
2、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出具鉴定材料(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工作起止时间、工作期间表现、有无违纪违规情况、是否参与邪教组织等);无工作单位的,由所在村居开具鉴定材料(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现实表现、有无违纪违规情况、是否参与邪教组织等)。
3、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4、提供1000字左右的个人思想总结一份(纸质版),考生个人总结电子版发邮箱(非幼儿教师岗位),(幼儿教师岗位)。
(二)领取和提交材料时间
领取时间:调档函和开具无违法犯罪证明所需介绍信(如不需要可不领取)须在2020年12月9日(周三)17:00前领取。
提交时间:2020年12月11日(周五)17:00前。
(三)领取和提交材料地点
幼儿教师岗位:潍城区卧龙西街与环河路口北50米荷溪文苑小区教体局办公楼202房间,联系电话。
非幼儿教师岗位:潍城区人社局人事管理科(潍城区政府机关综合办公楼1号楼负一楼0110房间),联系电话。
(四)其他有关事项
1、凡未经招聘单位同意,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招聘工作组提交考察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自愿放弃招聘的考生,请主动与招聘办公室联系,以免影响个人诚信。
2、资格复审承诺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请一并及时提交。凡未经同意,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招聘工作组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
三、体检相关事宜
(一)体检报到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12月11日(周五)上午7点前报到
地点:潍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潍城区福寿西街2998号)
(二)条件标准
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三)注意事项
1、体检执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人社部发〔2010〕82号文件等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招录机关将给予其不予录用或者取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招录机关将给予其不予录用或者取消录用的处理。
2、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填好的《体检信息表》(贴好二寸彩色免冠照片,所有项目均如实填写,《体检信息表》见附件2)到指定地点报到。凡未经招聘单位同意,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注意事项详见《体检须知》(附件3)。
4、体检费用自理(400元),请准备现金(用小信封装好,信封上写姓名)。
5、体检时不能携带各类通讯工具。
四、其他事项
1、因自动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空缺,按照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总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2、近期请随时关注潍城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的相关通知,并保持通讯联系畅通。
原标题:2020年潍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体检有关情况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weicheng.gov.cn/wcqxxgk/QRSJ/202012/t20201209_56503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