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山东省面向北京大学选拔录用选调生公告
2021潍坊选调生学习交流群
2021潍坊选调生笔试辅导课程
北大毕业生报名步骤:
1、提交报名信息(10月9日9:00—15日16:00)。登录网址(以下简称“报名网站”),进行报名。
2、查询资格审核结果。(10月9日11:00—15日16:00)。报考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审核结果。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尚未审核或未通过审核的,在10月15日16:00前可以更改,逾期不能更改。
3、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通过后,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山东省2021年度选调生推荐报名表》(以下简称《推荐报名表》),经本人签字确认,交所在院系党组织及学校就业指导部门(新太阳217办公室)(医学部的同学盖院系党组织及医学部就业中心的章即可)审查盖章后,笔试时交给工作人员。
为进一步加大我省面向北京大学定向招录选调生工作力度,根据《关于实施“人才兴鲁”行动打造新时代人才聚集高地的若干措施》(鲁发〔2020〕2号)《加强选调生选育管用工作的若干措施》(鲁组办发〔2020〕4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面向北京大学开展2021年度选调生招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数量
2021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计划选调500名,选调职位及计划见附件1—3。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二)政治素质好,有为国家、人民、社会奉献的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具备比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三)2021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因疫情影响未就业的2020届全日制毕业生,经学校推荐,可以报考。截至2020年10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其中,大学本科生2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本科生、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按规定学制如期取得(博士研究生应在录用报到前取得)。
(四)在校期间品学兼优,综合表现比较突出,中共党员、主要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综合性荣誉称号的优先选调。
(五)具备选调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独立学院不列入选调范围。
(七)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8、预备党员由于个人原因延长预备期的;
9、已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
10、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单位处分的;
11、在校期间有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
12、现役军人;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考试
(一)填报志愿方式
职位计划分ABC三类(按省直岗位,济南和青岛市岗位,其它地市岗位区分),每人在3类岗位中各填报1个志愿,考试成绩在3个志愿中均有效。如果出现考生在2个及以上岗位排名第一情况,在征求考生意见基础上确定录用职位。
(二)报名程序
1、提交报名信息(10月9日9:00—15日16:00)。登录网址(以下简称“报名网站”),进行报名。提交报考信息,在ABC三类岗位计划中,分别填报报考职位,点击“信息确认”后,等待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在资格审核前多次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
2、查询资格审核结果。(10月9日11:00—15日16:00)。报考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审核结果。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尚未审核或未通过审核的,在10月15日16:00前可以更改,逾期不能更改。
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通过后,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山东省2021年度选调生推荐报名表》(以下简称《推荐报名表》),经本人签字确认,交所在院系党组织及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审查盖章后,笔试时交给工作人员。凡未经组织推荐,或虽经组织推荐但与报考要求不符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职位的报名人数形成竞争方可开考。被取消选调计划职位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回避关系在职人员所在机关的职位。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填报情况不实的,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
(三)考试和考察
1、笔试。10月18日,地点设在北京大学。报考人员于10月16日、17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凭与报名时姓名、身份证号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推荐报名表》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写作等,满分为100分。根据选调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于10月19日上午10:00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竞争比例达不到1:5时,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全部进入考察范围。
2、考察。10月19日—10月24日,考察组到人选所在学院开展考察。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客观全面考察了解人选的政治品质、思想道德、基本能力、发展潜力。对人选进行资格审核,重点审核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等内容。按照中央和我省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察结束后,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经综合分析后,对人选进行打分,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
根据笔试、考察成绩各占40%、60%的比例,按百分制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考察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拟选调计划最后1名综合成绩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笔试客观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3、递补和调剂。因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拟选调人选空缺时,按照成绩依次递补。10月19日—23日,对未被确定为拟录用人选,且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根据用人单位需求和本人意愿进行集中调剂。递补调剂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
四、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除特殊情况经组织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结果失真的人选,取消选调资格。体检在北京具有相应资质医院组织开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确定拟选调人选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等额确定拟选调人选名单,在学校就业指导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影响选调问题的拟选调人选,签订就业协议。签约后,未经组织部门同意,不得解约。对发现有影响选调问题并查实的拟选调人选,取消选调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有关规定进行递补并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六、培养管理
(一)岗位安排。根据本人填报志愿和工作需要,录用后安排在省、市级机关工作。工作单位确定后,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录用为选调生。拟录用人选档案须在规定时间内转送到录用单位。选调生录用后,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由录用机关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根据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办理任职定级、公务员登记等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基层锻炼。选调生录用后,统一到基层锻炼2年,首先到村任职1年,优先安排到乡村振兴示范村、扶贫工作重点村或第一书记帮包村工作,再到乡镇(街道)锻炼1年。在基层锻炼期间,由县委组织部安排一名思想好、作风正、经验丰富的领导干部对其进行思想引导和工作指导。基层锻炼期满,返回选调单位工作,本人志愿留在基层工作的,安排留在县乡基层工作,表现特别优秀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破格提拔。
(三)培养提升。将选调生培训纳入全省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正式到岗前,由省委组织部组织岗前培训,帮助选调生熟悉情况、转变角色。强化理论教育和能力提升,省、市组织部门每年组织推荐优秀选调生参加各类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党性修养培训班。省委组织部每年举办选调生示范培训班,市委组织部定期组织选调生参加各类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班。强化实践锻炼,有计划统筹安排岗位轮换,通过挂职锻炼、参与重大工作专班、到先进地区企事业单位实践等方式,为选调生历练成长搭建平台。
(四)政策保障。在基层锻炼期间,对省市机关录用的本科、硕士、博士选调生,每月分别发放1000、2000、3000元生活补助。省直定向选调生每人每年安排2万元工作经费,市直定向选调生工作经费按各市制定的标准执行;录用单位为选调生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定向博士选调生工作满四年,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可提拔到副处级领导岗位,在省内统筹安排。符合当地人才引进政策的,可享受相应支持待遇。(具体政策见附件4)
七、其他事项
请报考人员在考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以免影响正常考录。
为本次选调工作的报名网址,考生成绩查询等,请登录该网站查询。报名期间,每天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
联系人:王** 1561****885(微信同号)
王** 134****9516(微信同号)
附件:1、山东省2021年度选拔录用选调生职位及计划A(省直)
2、山东省2021年度选拔录用选调生职位及计划B(济南青岛)
3、山东省2021年度选拔录用选调生职位及计划C(其他14市)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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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山东省2021年度面向北京大学选拔录用选调生公告
文章来源:http://xds.scc.pku.edu.cn/enroll.html?active=2&type=1&id=63b4f4b2-bb0f-0095-a1e0-82c6cae04e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