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东营市安全生产急需紧缺岗位优才选聘公告(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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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经研究,现将2020年东营市安全生产急需紧缺岗位优才选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和国(境)外著名高校(按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最新排名均位于前200名的大学)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为:上海交通大学世界一流大学研究中心研究发布的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国际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uacquarelli Symonds发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Times Higher Education)发布的THE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排名指毕业当年的排名。如果毕业当年没有排名的,以申报时的最新排名为准。
二、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学习成绩优良,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因学校教学安排、疫情影响等客观原因无法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的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供学校有关情况说明和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可延至2020年12月31日)。其他人员报考的,须在2020年10月15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其中,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三)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9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并于考核评价资格审核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经招聘单位同意,也可于体检考察前提供。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018年、2019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
三、选聘岗位
东营市安全生产急需紧缺岗位优才选聘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0年东营市安全生产急需紧缺岗位优才选聘岗位计划一览表》(见附件)。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5日 —2020年10月18日
报名网站: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应聘人员登陆指定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其中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学位人员报考的,须上传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照片;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照片;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相关证明资料原件照片。对研究方向有要求的还须上传研究方向证明材料原件照片。上传的证件或证明原件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100K以下,照片处理工具须从报名系统下载。电子版照片须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以下简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评价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应在初审通过后打印《2020年东营市安全生产急需紧缺岗位优才选聘登记表》和《应聘诚信承诺书》。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及选聘岗位要求相一致。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可于2020年10月15日11:00至2020年10月19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考核评价
1、初试
如同一选聘岗位计划报名审核通过人数大于10人的,增加初试环节,初试采取笔试的形式,按照同一选聘岗位计划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前10名应聘人员入围考核评价。初试成绩不带入考核评价成绩。
2、考核评价
考核评价采取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评、业绩评价等方式进行。考核评价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核评价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参加考核评价人数小于等于岗位计划选聘人数,达到考核评价合格分数线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参加考核评价人数多于岗位计划选聘人数的,从达到考核评价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考核评价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一般在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
各选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工作可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2号)施行。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档案审核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引进人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四)公示聘用
对考核评价、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用人单位在招聘简章上明确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岗位,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
七、其他事项
2020年东营市安全生产急需紧缺岗位优才选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东营市应急管理局、东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初审情况,请直接咨询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2020年东营市安全生产急需紧缺岗位优才选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
监督电话:0546—(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支持:0546—
附件:2020年东营市安全生产急需紧缺岗位优才选聘岗位计划一览表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东营市应急管理局
东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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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0年东营市安全生产急需紧缺岗位优才选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dyrsks.cn/ksdt_41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