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潍坊临朐县卫健系统招聘报名入口
2020年潍坊临朐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01名简章已发布,报名时间2020年9月21日-9月23日,潍坊中公教育提供潍坊医疗卫生招聘考试招考公告、备考资料、报名指导等相关信息,收藏关注潍坊卫生招聘考试(wfwsks)公众号及时获取考试资讯。祝大家考试顺利!
2020年潍坊临朐县卫健系统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9月21日9:00-9月23日18:00。
查询时间:2020年9月21日11:00-9月24日12:00。
具体办法是: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陆“山东临朐门户网站”( http://www.linqu.gov.cn/ 下同),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已聘用为临朐县医疗卫生单位事业编、人事代理、控制总量备案制内人员且已满最低服务年限的,须于2020年9月21日9:00-9月23日17:00,携带相关材料(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到临朐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参加现场审核。逾期未参加现场审核的,不能报考相关岗位。
2.网上初审。临朐县卫生健康局在报名期间指定专人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已在临朐县医疗卫生单位就业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或现场审核时,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3.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于2020年9月21日12:00-9月24日17:00登陆“山东临朐门户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在规定时间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审核通过后,须于9月24日17:00前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带照片户籍证明)和有关证明材料,到临朐县卫生健康局(临朐县黄龙路645号)人事科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缴费成功后,请下载打印《2020年临朐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妥善保存,参加面试时使用)。
一个岗位招聘计划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按核减聘用计划数与原计划招聘数的比例相应核减各医疗卫生单位的招聘计划(尾数采用去尾法)。对招聘岗位为紧缺专业人才的,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二)准考证打印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于2020年10月9日9:00至10月11日9:30登陆“山东临朐门户网站”打印准考证(未打印《2020年临朐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的请一并打印)。
(三)现场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发现问题的,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20年10月22日9:00— 10月 23日17:00。
资格审查地点:临朐县卫生健康局办公楼三楼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向临朐县卫生健康局提交《2020年临朐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和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需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笔试准考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限临朐籍”岗位的人员,须出具户口簿或生源地证明材料。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由用人权限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经审查,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并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否则视为弃权。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要出具个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经审核,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再缴纳面试考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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