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潍坊昌乐县招聘教师155名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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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及省市招聘有关规定,山东省昌乐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80名,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7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无违法犯罪等行为记录。
3.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4.户籍不限,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从事教师职业的身体条件。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6.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具有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同等学历、学位证明。
7.须持有教师资格证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教师资格证等同于高级中学文化课教师资格证使用,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不能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承诺书,先报名参加考试,聘用后须在一年内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按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规定执行。
8.符合应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高校毕业生不受专业限制。
9.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或已就业人员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或就业单位同意。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已在昌乐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工作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在接受有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或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采取个人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系统于2020年7月30日上午9:00开放。
报名时间:2020年7月30日9:00—7月31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7月30日11:00—8月1日11:00
应聘人员登录“山东昌乐政务网”-“部门之窗”-“教育和体育局”窗口(),进入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高160像素,宽120像素,类型为JPG,大小不超过20KB,务必清晰)。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根据反馈信息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如应聘人员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出现的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7月30日11:00—8月1日11:00
昌乐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7月30日11:00—8月1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昌乐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人事科(昌乐县城关商务社区1号楼227房间)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减免考务费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4.报名材料打印
缴费成功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同时打印《2020年昌乐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供参加面试资格审核时使用。具体打印时间请考生密切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5.计划调整
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对放宽开考比例有特殊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经研究后,调整到相应的岗位(学科)。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二)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昌乐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如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审查通过人员需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拟享受减免面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材料同减免笔试考务费的要求相同)办理减免手续。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山东昌乐政务网”-“部门之窗”-“教育和体育局”窗口()公布。
需提交材料主要包括:
1.笔试准考证、《2020年昌乐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各1份(报名网站于面试资格审核时开放,应聘人员自行打印以上材料)。
2.身份证原件及复件印各1份。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承诺书,承诺于聘用后一年内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按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规定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也可在考察体检前提供,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笔试采用百分制。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理论知识、教学基本功等方面。为保证新招聘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公开招聘工作专班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考试时间: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相同岗位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面试人选按1︰3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比例(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采用百分制,用试讲的形式,邀请外地评委现场打分。试讲内容为现行中小学教材中各学科一节课内容。试讲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实际教学能力、课堂组织能力、教材驾驭能力和专业水平等。试讲按学科分组,试讲顺序由应聘人员现场抽签确定。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
3.考试成绩计算办法。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考生当场参加同一面试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为保证成绩的公平、公正,报名人数较多的专业面试需使用两组以上评委的,使用修正系数法计算最终成绩,现场只公布考生在本讲课室的原始成绩。修正成绩=考生试讲成绩×修正系数。修正系数的确定方法:本专业全部考生讲课成绩平均值÷考生所在讲课组本专业全部考生讲课成绩平均值,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先去掉1个最高分,再去掉1个最低分。修正系数保留四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50%、5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总成绩将及时在“山东昌乐政务网”-“部门之窗”-“教育和体育局”窗口公布。
四、考察、体检和聘用
1.确定入围人员。按照教师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对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的空缺,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入围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考察。根据实际需要,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4.选岗及聘用。入围且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计划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就业岗位。选岗后,对放弃选岗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通过“山东昌乐政务网”-“部门之窗”-“教育和体育局”窗口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选取的工作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五、聘用人员管理
招聘的中小学教师列正式事业编制,与工作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设立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离职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招聘的幼儿园教师为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离职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幼儿园根据办园情况落实聘用人员工资、保险等相关待遇。
六、其他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昌乐县教育和体育局成立昌乐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本次招聘的组织实施,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昌乐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本次教师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有效,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等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根据有关规定,“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报务机构的毕业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教师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简章由山东省昌乐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相关事宜请及时登录“山东昌乐政务网”-“部门之窗”-“教育和体育局”窗口查询。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昌乐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专班地址:昌乐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人事科(城关商务社区1号楼227房间)。
昌乐县教育和体育局网址:
昌乐县教师招聘咨询电话:
,请在工作日8:30-11:30,14:00-18:00拨打。
附件:
1.2020年昌乐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事业编制)岗位计划表
2.2020年昌乐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岗位计划表
昌乐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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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昌乐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changle.gov.cn/bmzc/jyj/jyj_zwgk_a/202007/t20200728_56567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