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潍坊学院招聘工作人员8人简章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8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4.应聘初级岗位要求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23日以后出生);
5.国家规定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能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潍坊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3日至2020年7月31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7月23日至2020年7月31日18:00
报名方式:登录潍坊学院人事处网站,在报名时间内进入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报名情况、笔试安排及后续相关通知,均通过潍坊学院人事处网站和公开招聘系统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而影响考试的,后果自负。
报名材料如下(原件及复印件须在资格复审环节提供):
(1)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2)《潍坊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系统自动生成,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
(3)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
(4)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护照、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扫描件;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扫描件;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扫描件。
2.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7月23日至2020年7月31日18:00。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节假日不休息)。初审将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3.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具体事宜通过报名系统和潍坊学院人事处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
4.资格审查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和提交相关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高校思政学科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合格线,根据岗位报名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提交报名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校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等事宜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潍坊学院人事处网站。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组织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另择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潍坊学院人事处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5147号 潍坊学院人事处
邮 编:261061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潍坊学院
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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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潍坊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38/202007/97693c72-859e-468d-93b1-445acd701f6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