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济宁医学院公开招聘129人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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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单位简介
济宁医学院是山东省省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创建于1952年。学校现有济宁太白湖校区、任城校区和日照校区三个校区,占地总面积11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7万平方米,与济宁国家高新区共建教学科技园。学校建有2所直属附属医院,16所非隶属附属医院,170余个实践教学基地。现有19个教学单位,全日制在校生16732人,设有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开设33个本科专业,已形成以医学教育为主体,涵盖医、理、工、管、文五个学科门类,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协调发展的多层次办学格局。学校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4项;有省级特色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发展支持计划项目、高水平应用型重点建设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等项目12项;有国家级示范中心、国际合作实验室4个;有省级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教学团队等23个;有国家级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省级精品课程等34门。中华医学会行为医学分会和山东省行为医学专业委员会挂靠我校,学校主办的《中华行为医学与脑科学杂志》《中华诊断学电子杂志》《精神医 学杂志》和《济宁医学院学报》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中华行为医学与脑科学杂志》为中国权威学术期刊,名列基础医学类期刊第一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济宁医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岗位专业技术人员2名,中级岗位专业技术人员91名,初级岗位专业技术人员33名,管理岗位人员3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忠诚教育事业;
3.身心健康;
4.应聘初级岗位和管理岗位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4月24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4月24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9年4月24日以后出生);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济宁医学院网站()通知公告专栏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应聘材料,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姓名—所学专业”(如:教师10 —王**—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自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
报名材料包括:(1)《济宁医学院2020年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2)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需提交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博士应于2020年12月31日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硕士应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4)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6)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提交体现研究方向的学术论文和学位论文(只需封面、目录、摘要)扫描件;(7)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提供相应证书、证明的扫描件。(8)应聘教师74、教师75、辅导员01和管理岗位的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附件3),应聘辅导员02、03、04、05岗位的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附件3)和主要学生干部证明(附件4),中共党员证明由目前所在党组织出具,主要学生干部证明由任职期间所在学校或院系党组织出具。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学校依据应聘人员发送到报名邮箱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对资格初审结果给予回复。
(2)现场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个人报名电子邮箱和我校人事处网站。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研究生和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1.笔试
辅导员02、03、04、05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心理学以及辅导员职业能力相关知识,管理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师74、75、76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思政课教师应知应会的基础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最低合格线55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个人报名电子邮箱和我校人事处网站。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按实有报名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辅导员岗位和管理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结构化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其他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素养、科研能力以及岗位基本技能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个人报名电子邮箱和我校人事处网站。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须提供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张。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我校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按照国家、省、市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
E-mail: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荷花路133号济宁医学院人事处
邮编:272067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济宁医学院
2020年4月24日
原标题:济宁医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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