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泰安新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70人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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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市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新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2月10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山东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地在泰安(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除外),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3年内(指2016年、2017年、2018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6年招募人员) 应聘的,设置专项招聘计划,实行定向招聘。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服役期满退伍且取得学历学位或退伍复学取得学历学位,从泰安市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生退役士兵(含义务兵和士官)应聘的,设置专项招聘计划,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优惠政策。
在新泰市具有5年以上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经单位同意,可报考定向岗位。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0年新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仔细阅读本简章及《2020年新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见附件2)有关注意事项。
报名时间:2020年2月10日 9:00-2月14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2月10日11:00-2月15日16:00
报名网址: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报个人信息资料,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修改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修改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0年2月14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无工作单位以提交报名信息时间为节点,以双方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为准,没有工作单位的填“无”,有工作单位的要写明单位全称。提交报名信息时瞒报、漏报工作单位的,查实后将被取消应聘资格。报考定向岗位的要写明年度、类型、服务地、入伍地、档案所在地等详细信息。
《岗位计划表》中所要求的专业名称、类别,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相关专业目录设置。鉴于参考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现行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专业目录中的专业。网上报名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准确完整的专业名称。专业名称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为保障广大考生权益,本次招聘设置专业增补环节。若应聘人员认为本人所获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所列专业名称相关相近,应及时通过咨询电话联系,申请增补专业。经招聘主管机关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确属相关相近专业的,在报名网站统一发布专业增补公告,以便于相同专业人员报考。受理增补专业申请时间自2020年2月10日9:00起,至2月13日15:00止,逾期申请的,不再增补。
2、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2月10日11:00—2月15日16:00
招聘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尽快确定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2月10日11:00—2月16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0年3月17日9:00—3月22日9:3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2020年新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20年2月13日上午8:30—11:30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到新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府前大街1559号)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残疾人应提交残疾人证。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计划的招聘岗位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岗位计划表》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交《2020年新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没有学位要求的可不用提供学位证书)、身份证,学历、学位及其他相关证书须在2020年2月10日前取得。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样式见附件3)。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4、符合“定向岗位”招聘条件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应聘的,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须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有5年以上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还需提供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的证明材料。符合报考定向岗位的人员,有工作单位的,还须工作单位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
5、招聘岗位有其他特殊要求的,应根据具体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资格审查截止日前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经招聘主管部门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提供虚假证件或证明材料的,查实后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四、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与山东省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笔试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同步进行。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2020年3月22日上午9:00—11:30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面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面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也并列的,加试确定人选。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成考察工作组,对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同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察工作组要严格履行职责,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自理。
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在考察体检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六、公示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符合聘用条件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的服务协议,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他未尽事宜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招聘主管机关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38—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1—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38—
咨询时间:2020年2月10日至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附件1:2020年新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20年新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原链接:
中共新泰市委组织部
新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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