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国考面试公告:重庆市地震局
原标题:重庆市地震局2020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重庆市地震局2020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0年2月1日12:00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传真。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 ,并同时传真到。
2.电子邮件和传真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XXX(单位)XX职位面试”,内容见附件1。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和传真中注明。
3.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020年2月3日12:00前传真至或发送扫描件至。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月7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的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不接待本人送达);于2月14日9:00至12:00携以下材料原件在重庆市地震局办公大楼712室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加盖公章),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保材料等证明材料。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五、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10年2月17日上午进行,9:00开始,面试开始前30分钟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重庆市地震局办公大楼712室。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黄路339号。可乘地铁6号线在黄泥磅站下,由3B出口出站后前走300米即到。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
体检于2月18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8点在重庆市地震局办公大楼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否则按弃权处理。
(三)考生面试和体检期间食宿自行安排,体检费用由我局承担。
(四)请考生保持联系手机或电话畅通,联系方式有变动的考生于2020年2月7日12:00前将变动情况通过电话告知我局。因考生个人原因致使通知信息延误或无法送达的,由考生承担相应责任。
(五)考生被录用后应与我局签订服务期协议,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
(六)有关招录的未尽事宜将陆续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和重庆市地震局()网站进行公告,请及时查阅。
联系方式:、(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