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国考面试公告:辽宁省地震局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辽宁省地震局录用机关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0年1月23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传真。要求如下:
1、确认参加面试需提交参加面试确认书,内容见附件1,经本人签字后扫描发送电子邮件至。
2.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辽宁省地震局XX职位面试”,内容见附件1。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3.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1月23日17时前发送扫描件至。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月1日前将以下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版发送到接受资格复审: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的复印件。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复印件。
7. 以上材料须清晰扫描,不具备扫描条件的也可拍照,每份文件以“序号+报考职位代码+姓名+文件名称”命名,统一放入“报考职位代码+姓名”的文件夹内,压缩后通过邮件发送。文件总大小不超过3M。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五、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20年2月13日进行。
1. 2月13日上午
报考400110106001(办公室)职位和400110106003(纪检监审计处)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2. 2月13日下午
报考400110106002(应急救援处)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3. 面试于当日上午9:00、下午1:30分别开始,请上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30、下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下午1: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可乘地铁2号线在新乐遗址站下,由B出口出站后往北走400米即到;或在陵西站下,由C出口出站后往南走400米即可。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提前通知,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八、注意事项
1.请考生严格遵守公务员面试相关规定,诚信应考,杜绝一切作弊行为。如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坚决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2.请考生按我单位面试公告时间提交材料,并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联系。
3.请考生按照工作人员引导参加面试,进入候考室后将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后领回。面试现场将提供文具、饮用水等。
4.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方式:(电话)
(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