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国家公务员考试中国地质调查局面试公告
原标题: 中国地质调查局2020年考试录用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中国地质调查局考试录用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0年1月21日16:00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进行面试确认。
2.标题统一按“XXX确认参加中国地质调查局面试”,内容见附件2。
3.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4.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于2020年1月21日16时前传真至或发送扫描件至,并打电话到、确认。
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20年2月3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的彩色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至同页),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和其他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担任职务及工作内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担任职务及工作内容,并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或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学校或单位加盖人事部门公章的报名推荐表(应届毕业生须注明培养方式)。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相关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和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并由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加盖公章。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推荐信。
7.个人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两张(请在照片背面用签字笔或钢笔写上本人姓名)。
以上邮寄材料收件后不再退还。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邮寄地址:中国地质调查局人事教育部一处,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45号(请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邮编:100037,联系电话:。
五、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具体面试时间见附件1。面试于当日上午9:00、下午1:30开始,请当日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上午8:30之前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中国地质调查局机关大楼322会议室。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45号。乘车路线:地铁2号线阜成门站,换乘121、686路到甘家口东站下车或地铁9号线白堆子站往东走1000米。
(三)面试有关事宜
1.面试当天考生通讯设备须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面试完毕后取回。
2.考生参加面试须签订保密协议书,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
3.参加下午考试的考生需上午入场,全天封闭,考生午餐将由本单位提供。
4.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面试期间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8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2.体检
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须空腹),面试后请保持通信畅通。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3.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七、注意事项
1.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录用资格,报送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2.考生不要互相交流与考试有关的信息,以免将来引起纠纷和诉讼。
3.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自觉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面试,并保持手机畅通。
联系方式:(电话)
(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